云南艺术学院201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云南省)

云南美术招生简章
2013/12/4
云南艺术学院
二〇一四年招生简章
(适用于云南省考生)
一、2014 年招收专业、学制、考试类型、录取原则及收费情况(表)
注:
一、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数详见云南省 2014 年 4 至 5 月的《招生报》(计划版)。
二、凡报考我院各专业的普通应届考生、社会考生,文化考试必须参加全国高考;“三校生”必须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三校生”文化考试。
三、根据国家教育部教学司〔2013〕13 号文件规定,我院建筑学(建筑设计)本科为非艺术类专业,不组织专业考试,按照 2014 年普通高考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四、考生专业成绩【建筑学(建筑设计)专业除外】必须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方能按各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二、报名及考试时间:
今年凡报考艺术类各专业(含统考及非统考)的考生,均须先在户口所在地招办办理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并领取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
具体报名及考试时间为:
(一)普通高考报名
按省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考生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设置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二)非统考、统考专业报名及考试时间:
1. 非统考专业报名时间:2014 年 1 月 3 日至 1 月 4 日
2. 非统考专业考试时间:2014 年 1 月 5 日至 1 月 10 日
3. 统考专业报名时间: 2014 年 1 月 12 日至 1 月 13 日
4. 统考专业考试时间: 2014 年 1 月 15 日至 1 月 18 日
(三)省外艺术院校在昆设点报名及考试时间:
1. 报名时间:2014 年 1 月 17 日至 1 月 23 日
2. 考试时间:2014 年 1 月 19 日至 1 月 25 日
三、统考类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
(一)音乐学(师范类)本科(实行一次性考试,总分 300 分)
1. 音乐基础笔试——听音记谱 80 分,音乐基础理论 20 分,时间 2 小时,以满分 100 分计入总分。
2. 声乐演唱——自选歌曲 1 首,要求演唱完整,以满分 100 分计入总分。
3. 键盘及其它乐器演奏——自选曲目 1 首,要求演奏完整,时间 4 分钟以内,以满分 100分计入总分。
(二)美术学(师范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室内设计、景观艺术设计)本科(实行一次性考试,成绩共用,考生可根据考试成绩选报各相关专业志愿,总分300分)。
1. 素描——造型准确,光影表现,限用铅笔(3 小时,以满分 100 分计入总分)。
2. 色彩——限用水粉、水彩(3 小时,以满分 100 分计入总分)。
3. 速写——构思新颖,构图完整,造型准确。任选铅笔、碳笔、钢笔、圆珠笔等工具表现(0.5 小时,以满分 100 分计入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