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四川美术招生简章
2013/10/12
西南政法大学2013年重庆市特长生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推进普通高校招生综合选拔录取标准和多元化评价机制创新,繁荣我校校园文化生活,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关于重庆市2013年市属普通高校招收特长生的通知》(渝教招考〔20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一)特长生必须是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的重庆籍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思想品德优秀,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良;
(三)考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
1.高中阶段参加重庆市教委、重庆市体育局联合举办的中学生体育竞赛在篮球项目中获得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经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测试认定者(仅主力队员有申请资格);
2.参加教育部批准的具有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的高校组织的艺术特长生测试合格,且经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公示者;
3.高中阶段参加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办的“快乐阳光”重庆市中小学生才艺大赛艺术表演类高中组个人项目比赛、市级学生艺术展演艺术表演类三人(含)以下项目获二等奖(含)以上,并在“重庆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网”公示者;
4.高中阶段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了专著者;
5.高考单科成绩取得全市普通文科类前50名或普通理科类前100名的考生;
6.高中阶段参加以下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并获得优异成绩者:
(1)参加科技创新大赛,获得科技发明、科技实践活动和科技论文全国一、二等奖;
(2)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获得者(含提名奖);
(3)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国际金、银奖和全国一等奖获得者;
(4)全国创新与实践活动大赛程序设计、机器人比赛全国一等奖获得者;
(5)全国青少年电脑活动全国一等奖获得者;
(6)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证书者(如果是数人共同作出的发明,仅第一发明人有申请资格);
(7)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个人项目三等(含)以上奖项获得者。
二、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的项目
(一)招收体育特长生的项目:篮球
(二)招收艺术特长生的项目:声乐(美声及民族唱法)、器乐、舞蹈(不含霹雳舞、街舞)、戏剧(含主持)。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自本简章发布之日起可以登陆“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swupl.edu.cn)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系统网址:http://202.202.80.68/)。
1.体育特长生(篮球项目)考生网上报名截止时间: 4月12日;
2.艺术特长生及其他项目考生网上报名截止时间:5月31日。
(二)材料提交
网上报名后,考生应直接到校或以特快专递邮寄方式提交以下申请材料至我校招生办公室:
1. 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的《西南政法大学2013年重庆市特长生报名登记表》(必须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并打印)原件;
2. 《重庆市2013年市属普通高校特长生申报表》原件(可登陆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cqksy.cn/下载);
3. 特长证书及有关获奖等级证书复印件;
4. 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上述申请材料请用A4纸装订成册,所寄材料我校一律不退还。
(三)申请材料接收截止时间
1.体育特长生(篮球项目)考生4月12日前(以邮戳在4月12日前为准);
2.艺术特长生及其他项目考生5月31日前(以邮戳在5月31日前为准);
3.材料邮寄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宝圣路 西南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401120
请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 “特长生报名材料” 字样
四、资格初审
我校对特长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和认定。但我校进行的测试和认定的成绩不能代替重庆市统一组织的测试成绩,拟报我校特长生的考生须根据重庆市的相关规定,参加统一测试和认定,并且测试认定成绩合格。
准予参加我校测试认定的考生名单将于测试前三天在网上报名系统(202.202.80.68)“报名进度”中通知(不另行通知),考生务必及时查看。
五、准考证领取和测试
(一)准考证领取
1. 体育特长生(篮球项目)
(1)时间:4月20日上午10:00—11:00
(2)地点:渝北校区集美楼
2. 艺术特长生及其他项目
(1)时间:
声乐、舞蹈、戏剧(含主持)及其他项目:6月14日上午8:30—9:00
器乐:6月14日下午13:30—14:00
(2)地点:渝北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一楼
准考证领取时须出示身份证、学生证、有关获奖的等级证书、特长证书等原件。
(二)篮球体育特长生专项测试
1.时间:4月20日 下午13:30—17:00
2.地点:渝北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二楼
(三)艺术特长生及其他项目专项测试
1.时间:6月14日
上午8:30—12:00 声乐、 舞蹈、戏剧(含主持)及其他项目
下午14:00—17:30 器乐
2.地点:渝北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一楼
六、组织机构和录取办法
(一)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特长生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学校成立专家评审组,负责特长生的测试和认定工作。学校招办、团委、体育部等部门负责特长生的资格审核、测试组织等具体工作,并在专家测试意见基础上研究提出初步建议选拔名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特长生选拔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三)学校在初步拟选拔名单基础上,根据报名考生的专业考核成绩,结合学校校园艺术体育人才梯队建设的需要,研究决定最终选拔名单。学校招办负责对拟录考生在学校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市招办审核并由市招办集中公示;
(四)我校拟录的特长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必须第一志愿(如是平行志愿则为平行第一志愿)填报西南政法大学,具体录取办法按照重庆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其他
(一)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入学后进入学校学生艺术团,必须服从艺术团的管理,参加艺术团的日常训练和演出;被我校录取的体育特长生进校后,必须服从体育部相应的训练和管理。
(二)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办招生事宜,特长生报考事宜请直接与我校招办联系:
联系电话:023-67258088
联系人: 吉老师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 西南政法大学集美楼三楼学生处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01120
电子邮箱:xsczsb@网址未加载
西南政法大学
二○一三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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