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美术学院201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3)

陕西美术招生简章
2012/1/18
六、入学事项及待遇:
1、新生凭“专业准考证”、“文化准考证”、“专业合格证”、“录取通知书”,按时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2、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我院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3、在校就读期间,学校实行奖学金,特困生减免学费及困难学生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以帮助品学兼优或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4、收费标准:
A学费标准:
本科:绘画专业、雕塑专业、艺术设计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动画专业、中国画专业15000元/学年;美术学(美术教育)、美术学(学前教育、艺术教育)专业13000元/学年、摄影专业9000元/学年、美术学(美术史论)专业7000元/学年。
B住宿费:学院根据专业和实际情况统一安排住宿,收费标准以入学须知为准。
C代办费:根据教学和军训等项工作的需要和不同专业、不同类型,按实际发生额一次性收取。
5、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用具、材料费自理,享受公费医疗、转户口关系。
6、学生毕业后实行国家政策指导,在一定范围内自主择业。报考艺术教育系(美术教育专业、音乐学专业)学生在四年的本科教学中,除学习美术专业课程以外,同时接受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实习、普通话测试等课程的教学。在四年学业完成后获得本院颁发的毕业证、学位证的同时,还可获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七、其他事项:
本院另招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职研究生、附属中专、成人教育学院(设有高起专、专升本、高起本)。简章另发,欢迎报考。
本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考生由火车站乘5路、30路公共汽车在医学院下车向西500米即到)
邮编:710065
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8247882、88222342、88221716(传真)
网址:www.xafa.edu.cn www.网址未加载 www.mei-shu.cn
成人教育学院咨询电话:029-87976993
附属中专咨询电话:029-88214248
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零一二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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