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2016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2)

吉林美术招生简章
2015/12/23
(2)江苏省考点、山东省考点
考生必须按高考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规定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考费、打印准考证;对于考生高考所在省份有特殊要求的,以考生高考所在省份规定为准。
表2.河北省、河南省、江苏省、山东省考点安排表
考点 |
招生专业 |
报名方式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生省份 |
河北省考点 (石家庄市) |
雕塑、美术学、设计学类 |
现场报名 |
2016年 2月12-13日 |
2016年2月15日 |
河北省 |
河南省考点 (郑州市) |
雕塑、美术学、设计学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 |
现场报名 |
2016年 1月23-24日 |
2016年1月25日 (注: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复试时间为2016年1月26日) |
河南省 |
江苏省考点 (南京市) |
雕塑、美术学、设计学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 |
网上报名 |
以江苏省招生办公室文件规定为准 |
2016年1月29日 (注: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复试时间为2016年1月30日) |
江苏省 |
山东省考点 (青岛市) |
雕塑、美术学、设计学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 |
网上报名 |
以山东省招生办公室文件规定为准 |
2016年2月16日 (注: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复试时间为2016年2月17日) |
山东省 |
四、查询成绩和打印合格证
1.考生必须于2016年3月25日-4月10日登陆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nenu.edu.cn)查询考试成绩。
2.考生必须于2016年4月15日-5月10日登陆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 zsb.nenu.edu.cn)打印《东北师范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
注:考试成绩和合格证是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入学报到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及时查询和打印。因未按时查询、打印而带来的任何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录取说明
1.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且合格,高考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我校专业考试合格的招考方向。
2.我校艺术类专业各招考方向只录取我校该招考方向的专业考试合格考生。
3.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文、理科分别投档和排队录取;艺术类不分文、理科的省份按文理综合投档和排队录取(不分文、理科)。专业考试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编制计划时相应专业计划设置为0,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可以填报志愿,若达到我校录取标准,则使用学校预留计划择优录取。
4.各专业录取原则详见本简章第七项《各专业招生计划、考试内容、录取原则》。
六、其他
1.入学报到时,考生必须携带高考文化考试准考证、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2.入学报到后,我校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已经报到入学的,取消学籍。
3.网址:http://zsb.nenu.edu.cn。邮箱:zsb@nenu.edu.cn。
4.咨询电话
(1)有关专业问题:0431-84536270(音乐学院)、0431-84536535(美术学院)、0431-84536486(传媒科学学院)。
(2)有关考务问题:0431-85687511(学校招生办公室)。
5.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监督举报电话:0431-85098259。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我校 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七、各专业招生计划、考试内容、录取原则
(一)音乐学院
1.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招考方向代码 |
招考方向 |
招生 人数 |
招考方向说明 |
学制 |
学费/年 |
高考科类 |
音乐学(师范) |
11 |
钢琴 |
20 |
钢琴(非公费师范) |
4年 |
12000元 |
文理兼招 |
12 |
器乐 |
10 |
除钢琴外的其他乐器(非公费师范) | ||||
13 |
声乐 |
20 |
美声、民族、流行(非公费师范) | ||||
音乐学(非师范) |
14 |
钢琴 |
10 |
钢琴 | |||
15 |
器乐 |
30 |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大管、大号、圆号、小号、打击乐、竖琴;二胡、中胡、中阮、唢呐、笙;吉他、电贝司、爵士鼓、手风琴 | ||||
16 |
声乐 |
10 |
美声、民族、流行 | ||||
17 |
音乐创作 |
10 |
电脑音乐制作、作曲 | ||||
舞蹈编导 |
18 |
舞蹈编导 |
50 |
注:在各省份招生的具体名额详见各省份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2.考试内容
(1)音乐学
招生专业 |
招考方向代码 |
招考方向 |
初试 |
复试 | |||
科目一 |
科目二 |
科目三 |
科目一 |
科目二 | |||
音乐学(师范) |
11 |
钢琴 |
自选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演奏。(50分) |
自选一首声乐作品演唱。(40分) |
现场视唱。(10分) |
1.自选一首乐曲演奏; 2.现场视奏。 (70分) |
基础知识(笔试) 1.练耳(20分); 2.乐理(10分)。 |
12 |
器乐 | ||||||
13 |
声乐 |
自选两首声乐作品演唱。(50分) |
自选一首乐曲演奏。(40分) |
现场视唱。(10分) |
1.自选一首中外歌剧咏叹调演唱; 2.看谱唱词。 (70分) | ||
音乐学(非师范) |
14 |
钢琴 |
自选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演奏(键盘乐器必须弹复调作品)。(70分) |
现场视奏。(20分) |
现场视唱。(10分) |
自选两首乐曲演奏(键盘乐器需演奏奏鸣曲和乐曲各一首)。(70分) | |
15 |
器乐 | ||||||
16 |
声乐 |
自选两首声乐作品演唱 (美声唱法、民族唱法必唱一首中外歌剧咏叹调)。 (70分) |
看谱唱词。(20分) |
现场视唱。(10分) |
自选两首声乐作品演唱,其中必唱一首中国作品(流行演唱必须清唱一首)。(70分) | ||
17 |
音乐创作 |
(70分) |
即兴伴奏。(20分) |
现场视唱。(10分) |
1.旋律写作(为指定的动机发展成为完整的旋律); 2.歌词写作(为指定的歌词谱曲); 3.制作(使用制作软件为以上两首作品制作)。 (70分) | ||
备注:1.初试和复试所有自选曲目不得重复; 2.器乐演奏要求背谱演奏; 3.声乐演唱要求原文背谱演唱(钢琴伴奏由学校统一安排); 4.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考生自备; 5.初试结束当天20:00以后在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nenu.edu.cn发布复试名单及考试安排。 |
(2)舞蹈编导
招生专业 |
招考方向代码 |
初试 |
复试 |
舞蹈编导 |
18 |
1.舞蹈基本功测试(控制、跳、转、翻); 2.古典舞身韵、民间舞组合、芭蕾变奏任选其一(1分30秒以内)。 (100分) |
1.命题式小品; 2.跳转翻综合技巧组合(40秒以内); 3.舞蹈表演性剧目(3分钟以内)。 (100分) |
备注:初试结束当天20:00以后在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nenu.edu.cn发布复试名单及考试安排。 |
3.录取原则
(1)音乐学:高考成绩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江苏省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江苏省招生办公室参照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的艺术类专业的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以江苏省招生办公室规定为准)、英语成绩达到60分(按满分150分计),分招考方向按专业考试成绩总分(初试+复试)由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