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学院2012艺术类考试科目

吉林美术考试内容
2011/11/25
考试科目
(一)音乐学专业(师范类本科专业满分400分)
1.视唱练耳:练耳为笔试,内容包括单音、音程、和弦、节奏及旋律五项,满分60分。视唱为面试,考生抽取两道视唱考题,自选一道应试,满分40分。
2.声乐(美声或民族唱法):考生须自备两首歌曲,由主考官任选其中一首应试,满分100分。
3.器乐(钢琴、西洋乐器、民族管弦乐器):考生须准备一首练习曲和两首乐曲,由主考官指定其中一首乐曲和练习曲参加考试,满分100分。
4.舞蹈:(1)基本功展示:要求考生展示所掌握的全部舞蹈基本功;(2)舞蹈组合(或舞蹈选段):要求考生在3-5分钟内展示一段民族(芭蕾)舞蹈的组合(或选段),满分100分。
说明:以上第1项为必考项,第2、3、4项任选两项,其中自选一项为主项,另一项为辅项。计分方法:视唱练耳+主项×2+辅项。
※本年度招生对低音提琴、大提琴、大号、圆号、小号、长号、单簧管、长笛、二胡、高音笙、唢呐等11个器乐程度较高的考生,我校将按《长春师范学院艺术专业加试工作条例》第四条,“对特殊乐器种类实施特殊招生”的规定予以优先录取。
(四)美术学(师范类本科专业),艺术设计、动画、绘画、广告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非师范本科专业)(满分400分)
吉林省考生参加吉林省统考,遵循吉林省统考成绩,招生计划及学费情况详见《吉林省2012年招生指南》;其它省份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考试。
1.素描:头像临摹,满分200分。
2.色彩:命题默写,满分2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