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13年艺术类非美术专业本科(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校际联考

湖北美术高考信息
2013/12/11
一、考试专业及类别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表演类、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类(其中舞蹈类含舞蹈学专业、音乐学专业及音乐表演专业的舞蹈方向、其他对舞蹈专项有要求的艺术类专业)。
二、报名考试注意事项
1、报名条件: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报名条件者,均可持本人身份证和加盖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公章的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一份报名参加考试。
2、报考费用:每人每专业收费200元(初试复试一并进行)。
3、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4、考生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任选一天报名,但必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
5、音乐表演、音乐学为两个不同专业,其成绩不能通用。
6、兼报音乐表演、音乐学专业的考生,乐理、练耳、视唱科目只需考一次。
7、音乐表演、音乐学专业的笔试(练耳及乐理)可选择3月15日或16日参加,且只能参加一场,考生在报名时预约参加笔试的时间。
8、考试时除钢琴外,其它乐器由考生自备。
9、考试时考生可选择自带钢琴伴奏或由考点统一安排钢琴伴奏。由考点安排钢琴伴奏的,收费标准为每首80元,考生提供曲谱原则上须为正谱。
10、考生须保留好准考证,作为考后查分及办理相关事宜的凭证。
三、考试科目及评分要求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
考试科目:
1、自我介绍(可自行决定是否才艺展示);
2、指定稿件朗读;
3、现场提问、模拟主持、即兴评述或主题讨论,由考官指定其中一项作为考题。
评分要求:
1、外形条件及气质修养(80分);
2、语音面貌及语言表达(100分);
3、思维水平及应变能力(120分)。
(二)广播电视编导
考试科目:
1、自我介绍(可自行决定是否才艺展示);
2、综合素质考察(现场问答、即兴评述或编讲故事或编导创意);
3、文艺常识(文学、音乐、美术、摄影等基础知识)(笔试);
4、影片分析(笔试)。
评分要求:
1、自我介绍(50分);
2、综合素质考察(100分);
3、文艺常识(笔试)(70分);
4、影片分析(笔试)(80分);
(三)摄影
考试科目:
1、面试:综合素质考查(可自带美术、摄影艺术创作作品)、考官提问(摄影、美术、电脑图形处理、文艺常识等相关知识,单反相机操作测试);
2、摄影理论知识、文艺理论常识(笔试);
3、图片分析(笔试)。
评分要求:
1、面试(90分);
2、摄影理论知识、文艺理论常识(笔试)(90分);
3、图片分析(笔试)(120分)。
(四)表演类
考试科目:
(1)声乐(清唱自备歌曲一首);
(2)台词(自备朗诵材料一篇,寓言、散文、故事、诗歌、主持词或策划、影评任选一项);
(3)形体(自备各种舞蹈、武术、健美体操等);
(4)表演(按考生现场抽签的题材,由考生做集体小品或双人小品,进行即兴表演)。
评分要求:
(1)声乐:声音条件、音乐素养、乐曲的表达(60分);
(2)台词:声音的音质音量、作品的表现力、感染力、形象感、述事准确性等(80分);
(3)形体:动作节奏、韵律、感觉、情绪、协调性、基本功(60分);
(4)表演:审题准确、立意鲜明、构思严谨、表演时自信、松弛、投入(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