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学院2012年艺术类录取原则(省内)

贵州美术录取原则
2011/12/5
录取原则
1.贵州民族学院
本科: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考生志愿,其文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高职(专科):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考生志愿,其文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2.贵州民族学院人文科技学院(独立学院)
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考生志愿,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艺术设计(民族旅游产品设计方向)、美术学(书法方向)、音乐学、音乐学(芦笙表演方向):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音乐学、音乐学(芦笙表演方向)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参加贵州民族学院音乐表演、音乐表演(民族特色表演方向)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全文阅读请点击:贵州民族学院201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省内)
相关阅读>>>
贵州民族学院2012艺术类成绩查询
2012贵州民族学院艺术类考点安排(省内)
贵州民族学院2012艺术类考试时间(省内)
重要资料>>>
2011年艺术类高考录取分数线汇总
201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汇总
更多贵州民族学院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线、录取查询相关信息请点击 贵州民族学院专题页 :/edu/guizhouminzuxueyuan.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