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文学院2012年艺术类录取原则(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重庆美术录取原则
2011/12/18
录取办法
根据国家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的文件精神,按照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
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后,我校对合格者发送专业考试合格证书。考生在专业考试达到合格标准和高考总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批次分数线的双重前提下,按照如下公式计算综合得分:
专业成绩+高考总成绩×50%=综合得分
并以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特别说明:对于艺术类招生计划不分文理科的省市,我校将对理科考生的文化成绩按一定公式折算后和文科考生一同按录取规则排序,择优录取。
理科生文化折合分=理科生文化总分×(普通文科二本批次线/ 普通理科二本批次线)
阅读全文:西南大学文学院201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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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艺术类录取重要参考资料:>>2011年艺术类高考分数线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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