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重庆美术联考信息
2014/11/22
重庆市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实施办法
一、考点设置
统考考点设置:按照“统一管理、确保质量、方便考生”的原则,2015年我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继续实行统一集中设点,各专业类考点具体安排如下:
美 术 类:四川美术学院 西南大学 重庆师范大学
音 乐 类:西南大学
影视类(表演、播音):重庆大学
舞 蹈 类:重庆大学
编导类(广电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导演):重庆邮电大学
二、报名
凡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符合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重庆市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并于2014年11月28日至12月5日到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报名点参加普通高考报名,进行指纹采集(用于在专业考试过程中进行考生身份核验)。
参加市统一组织专业考试的艺术考生,于2014年12月10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8:00时,使用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cqksy.cn/或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进行专业考试报名,确认专业考点及专业(美术类专业设三个考点,考生在网上自主选择考点,实行先登录先选择的原则)。
考生根据网上报名确认的考点及专业在规定时间持二代身份证到各相关专业考点办理专业考试有关手续,签定《专业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并参加专业考试,没有在网上确认考点及专业的考生不得参加专业考试。
报考市内外院校校考专业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市内专业统考《准考证》参加校考,报考统考未涉及而招生学校自行组织校考专业的个别考生须到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打印《报考证》。
原则上考生不能同时兼报美术类和艺术其他类,确有兼报者,录取时将按先美术类后艺术其他类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录取,普通高中考生不得报考对口高职艺术类。
三、专业统考科目
1.美术类
专业 |
科目 |
分值 |
总分 |
美术 |
1、素描(头像) |
100分 |
300分 |
2、色彩(静物) |
100分 | ||
3、速写(人物动态) |
100分 |
2.音乐类
专业 |
方向 |
科目 |
分值 |
总分 |
音乐学 |
师范 |
1、声乐: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 |
100分 |
300 |
2、钢琴:弹奏乐曲或练习曲1首(曲目自选) |
100分 | |||
3、视唱:线谱、简谱各一条 |
30分 | |||
4、练耳(笔试) |
50分 | |||
5、乐理(笔试) |
20分 | |||
理论 |
(1)音乐学理论基础(笔试):①音乐短文写作40分(命题作文),②音乐理论综合60分(含中外音乐史、民族音乐、音乐欣赏等内容,所涉知识以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的普通高中音乐教材为基础,略有拓展) |
100分 |
300 | |
(2)音乐技能测试(声乐、钢琴或器乐任选一种):声乐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钢琴或器乐演奏乐曲或练习曲1首(曲目自选) |
100分 | |||
(3)视唱(或视奏):线谱、简谱各一条 |
30分 | |||
(4)练耳(笔试) |
50分 | |||
(5)乐理(笔试) |
20分 | |||
音乐表演 |
声乐 |
(1)主科:演唱歌曲2首(曲目自选) |
200分 |
300 |
(2)视唱:线谱、简谱各一条 |
40分 | |||
(3)练耳(笔试) |
40分 | |||
(4)乐理(笔试) |
20分 | |||
钢琴 |
(1)主科:演奏练习曲1首、乐曲1首 (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
200分 |
300 | |
(2)视奏 |
40分 | |||
(3)练耳(笔试) |
40分 | |||
(4)乐理(笔试) |
20分 | |||
器乐 |
(1)主科:演奏练习曲1首、乐曲2首(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
200分 |
300 | |
(2)视奏 |
40分 | |||
(3)练耳(笔试) |
40分 | |||
(4)乐理(笔试) |
20分 | |||
通俗演唱 |
①主科:准备三首流行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自备CD伴奏带) |
200分 |
300 | |
②视唱:线谱、简谱各一条 |
40分 | |||
③练耳(笔试) |
40分 | |||
④乐理(笔试) |
20分 | |||
通俗演奏 |
①主科:演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考试曲目自选,要求背谱演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
200分 |
300 | |
②视奏 |
40分 | |||
③练耳(笔试) |
40分 | |||
④乐理(笔试) |
2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