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戏剧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2)

北京美术招生简章
2012/12/13
三、关于报名
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请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要求,参加高考报名;
(5)现役军人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开具注明“同意报考”介绍信方可报考。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的应届毕业生;
(4)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报考审核
进入各专业方向最后一试的考生,须参加审核。审核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艺术类考生(或高考)报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专业考试准考证。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视为专业考试不合格。具体审核时间地点以北京考点通知为准。
留学生及港澳台侨学生须于2013年1月3日至15日,持本人护照,高中以上毕业证原件、成绩单原件及经公证过的翻译件,汉语水平证书(HSK6级及以上,新HSK5级及以上)等报名材料到中央戏剧学院留学生楼104室办理审核手续,审核通过后,方可报考。
网上报名
2013年我院不组织现场确认及报名,报考中央戏剧学院的考生必须参加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2年12月11日—12月22日,考生可登陆http://zhaosheng.zhongxi.cn进行注册,考生必须填写姓名、身份证号、高考报名号(14位报名号优先,其他位数报名号亦可)、报考考点及专业、长期有效手机号(建议使用中国移动号码);
2013年1月4日—2013年1月12日,选择外埠考点的考生登录,进行交费并确认信息及考试安排;
2013年1月21日—2013年2月5日,选择北京考点的考生登录,进行交费并确认信息及考试安排。
注: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两次报名。上述日期内,每日22时至次日7时系统维护,网上报名与查询系统关闭,请谅解。
2、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2013年中央戏剧学院本、专科招生简章》,查阅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报考信息以及关于网上报名的全部公告信息。不按公告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网上报名基本流程为:
注册—信息确认—交费—确定考试时间—打印准考证
注:确认信息后,不得修改考生信息;完成某专业方向的报名费支付后,不可以更改报考志愿。确定并提交所选考试时间后,不能修改及重新选择考试时间。
4、收费标准: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京发改〔2004〕2651号文件精神,初(一)试费(含报名费)每生100元,复(二)试费每生80元,三试费每生80元。
5、同一专业方向只可在一个考点参加一次考试,重复报考者,一经查出,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作废。
6、报考我院高职(专科)层次戏剧影视表演方向须以兼报的形式参加话剧影视表演方向的本科考试。
7、按教育部教学司〔2009〕34号文件规定,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和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两种形式。我院在省级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级统考涉及的,考生须参加省级统考,省级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考生可直接参加校考。
四、关于录取专业考试结果查询
考生可于2013年4月10日以后通过中央戏剧学院本专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zhongxi.cn)查询专业考试结果,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
文化课考试及志愿填报
我院将按录取名额的2~4倍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我院高职(专科)层次按分省分专业计划录取,编制2013年度高职(专科)分省分专业计划工作将在2013年4月进行。戏剧影视表演方向,合格生源与计划比原则上按照4∶1的比例安排,对个别专业测试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相应招生计划设置为“0”,考生可以填报志愿,录取中若达到我院录取标准,再行调拨计划。
本科录取原则
话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舞台设计、舞台灯光、舞台化装、舞台技术、舞台服装、音乐剧表演、京剧表演、歌剧表演(西洋歌剧演唱、民族歌剧演唱)、影视编导、演出制作专业方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总分达到我院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排名择优录取。
戏剧创作、电视剧创作、戏剧史论与批评专业方向:专业考试合格考生,高考总分达到我院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考试总分和高考总分相加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影视制片专业方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总分达到我院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分文理按文化课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高职(专科)录取原则
所有高职(专科)层次专业考试合格考生,高考总分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
北京生源的考生,高职(专科)层次采用高会统招方式。高考统考科目:语文、数学(文/理)、外语,会考参考科目:历史、政治。录取时统考科目总分须达到北京市艺术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会考科目等级要求:C。
戏剧影视表演方向: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分省按照我院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本科兼报高职(专科)但未被本科录取的本科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参加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时,专业排名在专业考试合格的高职(专科)考生之前。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允许我院高职(专科)层次戏剧影视表演专业方向在省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故该方向未通过我院专业考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考生报考须知
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考生报考我院,均须参加中央戏剧学院本专科专业考试,相关考试要求遵照当年招生简章。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北京市高招办、厦门市高招办、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等地报名,参加统一文化课考试,简称“联招考试”。
未参加“联招考试”的台湾考生,根据教港澳台函〔2011〕18号文件规定,在台湾地区参加台湾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成绩达顶标级、前标级,专业考试合格即可录取。
在大陆举办的台商子弟(女)学校,其高中毕业生均要回台湾参加“学测”考试,鉴于办学条件不同,上述学校高中毕业生“学测”成绩达均标级,专业考试合格亦可录取。
五、关于入学
1、录取通知书须妥善保存,新生入学报到时,需同学生档案一并上交学院招生办公室。
2、2013级本科四年制及高职(专科)的学生,一、二年级在昌平校区学习,三、四年级在东城校区学习。本科五年制的学生,一、二、三年级在昌平校区学习,四、五年级在东城校区学习。
3、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和报考条件复查。体检标准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教学[2003]3号文件。复查中如发现有伪造学历、考试作弊等舞弊行为者,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4、因我院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存在学习风险。
5、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在校期间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学习成绩较好,能正常完成学业;诚实守信;能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担保和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可按相关政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年。毕业后一至两年内开始还款,六年内还清。
6、学生就业遵循“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主要流向为各级文化艺术单位;各级电台、电视台;报社,杂志社等。
7、我院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金额为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金额为5000元。同时,我院设立中央戏剧学院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最高奖励金额为6000元。
中央戏剧学院各招生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招生办公室:64040702
招生监察办:84032573
表演系:64044652
导演系:64035488
舞台美术系:64045987
戏剧文学系:64042954
音 乐 剧系:64013687
京剧系:64012146
歌剧系:64064013
戏剧管理系:64047114
电影电视系:84038138
培训部:64041410
留学生工作办公室、港澳台工作办公室:64035626
东城校区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棉花胡同39号(邮编:100710)
乘车路线:104、108路电车,758路、612路、113路,北兵马司站下车,13、60、623路汽车,118路电车南锣鼓巷站下车。
驾车路线:
1、北二环安定门桥往南,至交道口往南,第二个红绿灯,东棉花胡同右转。
2、平安大街宽街路口向西,南锣鼓巷右转。
昌平校区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宏福中路4号。
学院网址:http://www.zhongxi.cn (网络实名:中央戏剧学院)
本专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zhongxi.cn
注:北京地区电话区号为“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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