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北京美术录取原则
2011/12/6
录取原则
1、 录取原则: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体检须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的艺术类本校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外语成绩要达到该学科满分的40%以上。我校将对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按照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省不分文理排序进行录取。
综合成绩(不分文理)=文化课考试成绩×50%+专业课考试成绩×50%
2、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复试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要求或有舞弊行为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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