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辽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考试说明(试行)

辽宁艺术类招生信息
2020/11/14
(一)考试科目、形式及目的
1.文艺作品朗诵
考试形式为面试。考生自备朗诵作品,单独考试。
目的在于检验考生的艺术表现力及形象气质。
2.新闻稿件播报
考试形式为面试。考生现场抽取稿件,单独考试。
目的在于检验考生的新闻传播力及形象气质。
3.选择命题演说
考试形式为面试。考生现场选择命题,单独考试。
目的在于检验考生思想表达能力及形象气质。
(二)考试科目分值及时间
1.文艺作品朗诵
满分100分。
考生自备文艺作品,朗诵,要求背诵,无伴奏,时间不少于2分钟,不超过3分钟。
2.新闻稿件播报
满分100分。
考生现场抽取稿件,准备3分钟后,在3分钟之内播报完毕。
3.选择命题演说
满分100分。
考生现场选择命题,准备3分钟后,在3分钟之内演说完毕。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总分满分为300分。
1.文艺作品朗诵
考试形式为面试。考生自备朗诵作品,单独考试。
目的在于检验考生的艺术表现力及形象气质。
2.新闻稿件播报
考试形式为面试。考生现场抽取稿件,单独考试。
目的在于检验考生的新闻传播力及形象气质。
3.选择命题演说
考试形式为面试。考生现场选择命题,单独考试。
目的在于检验考生思想表达能力及形象气质。
(二)考试科目分值及时间
1.文艺作品朗诵
满分100分。
考生自备文艺作品,朗诵,要求背诵,无伴奏,时间不少于2分钟,不超过3分钟。
2.新闻稿件播报
满分100分。
考生现场抽取稿件,准备3分钟后,在3分钟之内播报完毕。
3.选择命题演说
满分100分。
考生现场选择命题,准备3分钟后,在3分钟之内演说完毕。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总分满分为3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