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美术类)

普通类招生章程
2021/5/13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保税区广宁路1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0.0万平方米(约合600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9.0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1.8平方米;生师比20.6;专任教师275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6.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238.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7934.78元;图书72.0万册,生均图书109.0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根据学院办学条件和就业情况,科学确定培养计划和招生计划。无预留计划。
2.专业语种不限,学院只设英语教学,小语种考生慎报。
3.学院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学院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不修改,须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学院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艺术类)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种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授予学位门类 | 学费(元/年/生) |
130503 | 环境设计 | 四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27500 |
130508 | 数字媒体艺术 | 四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27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