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2014年直博生招生办法(2)

甘肃考研动态
2013/9/27
1.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兰州大学2014年接收直博生申请表》(点击下载)。
2.《专家推荐信》(点击下载,一式两份,由与申请专业相关的两名具有副高职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分别填写)。
3.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
4.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5.具有参考价值的有关获奖证书和学术成果(如所发表的论文、出版物或其他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直接寄(送)至直博生招生学院,通信地址及联系方式请查看“兰州大学2014直博生招生专业及联系方式”。
(二)审核:招生学院对申请者的信息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限内,对申请者做出是否同意复试的明确意见,并报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核通过者,由招生学院电话及时回复学生。
(三)复试: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复试的学生,由招生学院组织复试和体检。复试时间不得晚于10月20日。复试内容、办法、程序由招生学院确定并通知学生。
(四)拟录取:招生学院根据复试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兰州大学研究生院网上公示(未经公示者不得录取),并由研招办统一为其办理《兰州大学2014年直博生录取函》。
(五)推荐免试手续办理:收到《兰州大学2014年直博生录取函》的学生,到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办理推荐免试有关手续,于11月20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申请人所在推荐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省级招办签章)寄(送)到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未寄(送)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2014年直博生录取资格。
同时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未按教育部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的直博生,教育部将取消其直博生的录取资格。
六、复试与录取
(一)复试
1.复试资格审核
各招生学院要加强对参加复试学生的资格审查,不具备直博生招生资格的学生不得参加复试。复试前必须查验学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以及《兰州大学2014年接收直博生申请表》。
手续不完备或提供的信息不真实者不得参加复试。
学生复试报到时,不需缴纳复试报考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