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2014年“硕师计划”专项推免生的安排意见

河北考研动态
2013/9/26
各有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12〕20号文件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河北省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2009]5号)等文件精神,我校2014年推免“硕师计划”研究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免条件
1、推免“硕师计划”研究生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测评名列本专业前60%。
2、推免“硕师计划”研究生的学生必须有顶岗实习的经历且顶岗实习成绩考核合格。
二、工作程序
1、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由学院负责对学生进行测评,量化排序。
2、2014年我校“硕师计划”研究生推荐名额为100名,实施2014年“硕师计划”县、学校名单及拟聘教师人数、专业要求等相关信息将于9月底公布。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相关信息提出申请,按排名情况从高到低确定推免学生人选。
3、10月11日下午组织市、县教育局、用人学校及被推荐的“硕师计划”研究生的供需见面会,实行双向选择,用人单位对推荐“硕士计划”研究生进行考核和面试,签订《教师聘用合同》。
4、按照考试院的要求,凡已被确认接收的农村教育硕士并签定协议的于10月22日前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三、相关政策说明
1、实施“硕师计划”是加强农村教师建设,引导和鼓励优秀大学生从事农村教育的重要改革;是创新教师培养模式,造就高素质骨干教师的重要举措。
2、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的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先到设岗县学校(包括县高中)任教服务三年,并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第四年到培养学校脱产集中学习一年,毕业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在三年服务期内,按照在职教师相关政策待遇执行。三年服务期滿后与当地教育部门续签教师聘用合同的“硕师计划”研究生,脱产学习一年的相关待遇,按照在职教师脱产学习的规定执行。
3、学生确定为推免“硕师计划”研究生后,按已就业对待,不再发放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表格,并且不允许违约。今后不得再参加2014年硕士研究生、选调生和公务员等报名和考试,不得再参加其它招聘活动,不得再签订任何就业协议。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鼓励学生与家庭所在地学校、教育局主动联系,进行自我推荐。如能达成初步意向,需提醒学校或县教育局于9月27日前通过所在市教育局师教处将指标报至河北省教育厅。
各有关学院请将《2014年推免硕师计划报名人员量化排序表》(见附件)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公章)于10月9日报教师教育中心。其它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