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东考研招生简章
2012/9/10
(本简章所涉及的规定如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最新文件为准,更新时间预计为8月下旬—9月上旬)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深圳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相关规定。
(二)报名参加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时须交验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证明)。
5.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注意:少部分学术型招生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具体专业请参阅《深圳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中,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的专业已有相关备注,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的专业已列出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2门笔试科目)。
(三)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报考专业的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二)中的各项要求。
注意:少部分专业学位招生类别(领域)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具体信息请参阅《深圳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中,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的类别[领域]已有相关备注,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的专业已列出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2门笔试科目)。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
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详见《深圳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后录取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实际接收人数将于10月20日前在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
三、报考方式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
1.考生可于9月上中旬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网址未加载/)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2.2013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于9月下旬(准确时间待教育部最新文件下达后,在此处公布)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预报名,填写报名信息;预报名成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须在10月份重复报名。
3.所有考生于10月(准确时间待教育部最新文件下达后,在此处公布)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报名,填写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推荐免试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准确时间待教育部最新文件下达后,在此处公布)凭推荐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放的校验码在研招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与其他考生同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4.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确定复试分数线后,考生若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资格线,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其他招生单位的生源余缺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填报调剂志愿。
5.同等学力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二)报考点选择
1.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学习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2.选择在深圳市报考及参加初试的考生,须按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根据本人报考志愿情况从深圳市现有的两个报考点中确定一个:
(1)深圳市招生办(报考点代码为4411)
深圳市招生办报考点:只接收第一报考志愿为非深圳大学的考生。
深圳市招生办报考点地址:文锦南路1013号文锦中学,Tel:0755-8229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