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考研综合信息
2022/4/7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已公布,接下来,各位考研考生需要全心全力准备复试调剂事项。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疫情防控要求,为做好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改革发展要求和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规定,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依据考生初试复试综合成绩,在教育部下达我院招生计划内,综合考虑培养需求和考生个人表现、综合素质、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
二、工作组织和职责
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统筹全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等工作。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的制订、专业招生计划的编制及调整、专业复试分数线的划定、考生资格审核;全院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各培养部门复试录取实施过程;审核确定所有专业拟录取名单;受理考生申诉,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和院的声誉;对弄虚作假者,进行检查核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等。
研究生院是全院研究生招生、培养、就业指导等工作的办事机构,受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承担招生、复试、录取组织实施工作。
各培养部门成立由5-7人组成的复试小组,考官由本专业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报考的人员组成。复试小组在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本部门招生复试组织实施工作,提出本专业招生建议录取名单等。根据工作需要,经院批准,招生专业方向相近的部门可联合成立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须在复试工作开始前报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各培养部门须按院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人员的核酸检测、验码(健康码、行程码)及场地卫生消毒等防控措施。
三、复试
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含与河海大学联合培养的考生)须满足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