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辽宁考研复试
2022/4/7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已公布,接下来,各位考研考生需要全心全力准备复试调剂事项。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视频会议及我省相关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学校成立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小组。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研招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协管副校长任常务副组长,研究生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研究生院领导、各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领导、综合监察室、保卫处、后勤集团、网络信息中心等相关领导。研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等工作,负责制定学校研究生复试的规则、要求、评分标准和实施办法,负责制定学校研究生的录取原则和办法。
学校同时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由校纪委书记任组长。全过程监督检查复试录取工作,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二)各学院成立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研招工作领导小组在各学院设立分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一般由5至7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在学校研招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实施以下工作:
1.根据教育部、辽宁省招考办和我校复试规定,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工作。
2.对参加复试的教师进行遴选,并对参加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增强复试人员的责任感,提升参加复试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复试的公平公正性,确保复试质量。
3.组织本学院各专业课笔试(包括同等学力加试)、面试。
4.审核本学院各专业笔试、面试的记录表、成绩单、复试结果,并对复试结果负责。
5.负责复试过程全程录像(有声有影),做到有据可查,并统一上交研究生招生办且在学院保存一年。
(三)落实信息公开
学校统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发布复试、调剂、录取等相关信息;各学院要严格执行学校规定,不得随意调整专业计划;复试结束后及时上报研究生院复试成绩、成绩合格考生名单等数据,由研究生院根据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网站上统一公示。
二、考生复试资格要求
(一)第一志愿考生资格要求
根据国家《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报考我校考生成绩实际情况,经研招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确定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
1.初试分数达到国家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一志愿会计专硕(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进入复试的初试最低分数线为195分。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专项考生,需达到《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的总分要求,且单科分数不低于35分;进入复试资格的计算办法为:考生成绩/考生所报考专业的国家分数线,按照比值高低择优参加复试。
4.其它说明:一志愿考生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1.5。一志愿考生报考我校且进入复试的考生,若院系、专业、学习方式任何一项发生改变都将视为调剂考生,复试程序与调剂考生相同(不需要参加一志愿的复试,待国家调剂系统开通后,网上申请调剂,与调剂考生一起参加复试)。
(二)调剂考生资格要求及调剂办法
1.初试成绩要求: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其它条件要求: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调出专业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教育部调剂政策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3.非全日制调剂只接受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包括已经签三方协议的应届毕业生)。
4.调剂办法
(1)根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将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对于不满足上述条件的调剂考生,我校将考查其学业水平、本科毕业院校、本科毕业专业、填报调剂申请时间等条件,综合考虑是否满足我校调剂要求,确定调剂复试名单;
(3)拟招生计划数与调剂人数比例不低于1:2。
5.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调剂申请,并确认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
三、复试时间
(一)第一志愿考生:初步定于2022年3月下旬。
(二)调剂考生:初步定于2022年4月上旬至4月中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