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农业大学2020年考研复试工作方案

湖北考研复试
2022/3/21
2020考研分数线已经陆续发布,过线的同学们需要抓紧准备复试啦。目前各大招生院校开始陆续发布2020考研复试信息,包括复试方案、复试大纲、复试参考书目等,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华中农业大学2020年考研复试工作方案,以供参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教育部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 号)等文件要求,稳妥做好学校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
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与具体实际,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和人才选拔需要,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稳妥做好复试考核工作。
(二)坚持科学选拔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加强对学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素质、学业知识、专业素质、创新潜质进行全面考察和综合评价。
(三)坚持阳光招生
注重完善制度,严肃招生纪律,严守招生规定,严格规范流程,做到政策宣传到位、程序公开到位、结果公示到位,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实现阳光招生。
二、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研究生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具体布置、指导、审查及监督等。宣传部、
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校园建设与安全保卫部、资产经营与后勤保障部、医院等单位负责做好支持保障工作。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对参加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组织考生进行复试考核,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公开有关信息。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安排在 5 月 11 日-18 日进行,调剂复试待教育部调剂平台开通(5 月 20 日)后进行。
(二)复试形式
复试采取网络远程方式,主平台为ZOOM(下载地址:https://zoom.edu.cn)。考生通过“双机位”实现远程面试和环境监控,复试组成员现场集中在标准化考场对考生进行考核,考生顺序、复试成员分组、试题等随机抽取,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三)复试分数线
根据《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 类线)》,学院结合本单位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按照一般不低于招生计划 120%的比例,自主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同一学院同一专业,非全日制与全日制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相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对口支援计划、单独考试等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学校统一划定,计划单列。
(四)复试费用:学校不收取复试费。
(五)心理健康测试及体检:将在入学期间统一组织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学院
1. 方案制定
学院根据学校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方案,建立机构、明确任务、细化要求、落实责任。方案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复试时间、复试方式、复试要求、复试程序、成绩构成、申诉渠道等,将复试专家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办法、纪律要求、行为规范等写进方案,将复试录取的规定写进方案。方案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定后发布。
2. 人员选拔
学院应遴选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复试专家和工作人员参与复试工作,遵守学术回避原则。向参与复试的所有人员宣讲政策、纪律和复试工作基本规范,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签订《工作责任书》;成立不少于 5 人的复试小组;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
3. 复试考核
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人才甄选要求,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考查。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具体复试内容、复试程序见各学院复试工作方案。
4. 资格审查
复试前,各学院严格审查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或学历认证报告(往届考生)、学生证或学籍认证报告(应届考生)、《入伍批准书》(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等材料。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远程复试过程中学院综合运用“双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及“四比对”技术(与学信网报考库、学籍学历库、公安部人口信息库、考生诚信档案库等比对),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
5. 组织实施
(1) 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要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专家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专家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2) 组织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3) 严肃考风考纪。各学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 3 个月内,各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 成绩核算
(1) 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分,组成应包括外语考核成绩、专业考核成绩、综合素质成绩等。
(2) 录取成绩
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换算为百分制。复试成绩占录取成绩的 30%。
7. 信息公开
(1) 平台公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在学院门户网站、研究生院网站等设置专栏,公开复试录取信息。
(2) 内容公开。做到政策公开、方案公开、程序公开、成绩公开、结果公开。具体包括: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招生计划、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申诉渠道等。
(3) 公开要求。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公示内容如有改动,须对改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改动内容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各学院按规定及时、完整、规范公开复试录取信息,接受监督和检查。坚持“谁公开、谁把关、谁解释、谁负责”的原则。
8. 调剂工作
(1) 调剂程序。各学院首先复试第一志愿考生,根据复试结果和招生计划,确定调剂缺额信息和调剂要求并及时发布;根据规定选拔确定进入复试的调剂生名单并按要求公示;调剂生复试程序与第一志愿考生基本相同, 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及时公示。
(2) 调剂要求。第一志愿上线生充足的专业先组织第一志愿考生复试,仍未录满的可以组织调剂,但录取调剂考生比例不得高于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比例;调剂生复试资格线不低于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资格线,且生源背景应满足录取专业要求。学术型专业可调剂到专业学位录取,但专业学位不得调剂到学术型专业录取。全日制专业可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录取,调剂非全日制考生必须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原则上非全日制专业不得调剂到全日制专业录取。
学院精准发布调剂要求和条件,防止考生盲目报考。要严格审查执行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3) 网上办理。学院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 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调剂生无效。校内录取专业与报考专业不一致、同一专业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互调的考生必须通过调剂系统办理。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的时间不得低于 12 小时,锁定考生调剂志愿时间不得超过 36 小时。
(4) 自愿调剂。在复试录取时,要根据招生简章、综合成绩、考生意愿等,确定考生的学习方式,录取后不得更改。将全日制考生调剂录取为非全日制研究生,要充分尊重考生意愿,要根据文件《关于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向其详细解释学校管理工作相关内容。
(5) 统一审核。拟录取通知须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发布。
9. 结果报送
学院汇总考生复试信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经组长审核签字并盖学院公章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考生复试登记表、复试汇总表、培养协议书、复试专家成员信息统计表及复试录取工作总结(含特殊情况说明) 于复试结束后提交。
认真核对拟录取名单的各项信息,确保准确无误。未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低于 60 分)、加试成绩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校不执行破格复试录取政策。
10. 支持保障
(1) 加强政策宣传与咨询指导。综合运用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要及时解答考生咨询,确保信息沟通畅通。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
(2) 加大支持保障。要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二)其他部门
1. 宣传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协助做好复试录取工作全程的信息沟通交流工作。做好相关技术保障预案,提前检查复试场所相关设备, 包括电脑、投影仪、音响、监控、网络等,确保能够正常使用。
2. 校园建设与安全保卫部:提前布置好防疫检查相关设备,对进入复试场所的所有人员,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完成检查和身份核验, 做好复试期间的秩序维护;确保正常水电供应。
3. 资产经营与后勤保障部:复试开始前及复试期间,全面做好复试场地的清洁消杀工作,不留死角,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4. 校医院:做好复试期间医疗保障工作,制定复试参与人员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处置预案和复试体检工作预案。
(三)考生
1. 条件准备。考生提前做好个人网络复试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包括网络、手机、电脑等,确保“双机位”。如确有困难,需提前向报考学院提出。
2. 设备调试。考生复试前在学院指导下提前完成设备调试,提前熟悉系统各项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
3. 承诺书签订。考生复试前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和保密要求,不发布与考试尤其是试题相关的内容。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4. 系统测试。按学院提示完成系统测试与身份核验,进入候考区域。
5. 复试考核。考生随机抽取复试试题,按照规定流程完成考核。
6. 特别提示。录取考生须参加入学资格审查、体检,无法提供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入学资格,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进行处理。
五、监督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学校主要负责人是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学院是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对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慎而又慎、细而又细、实而又实做好研究生复试工作,坚决杜绝草率大意、粗糙行事。注重发挥好导师的作用,用有效的激励措施激发导师积极性,切实履行好研究生复试工作的“主办责任”,充分发挥学术组织和导师群体在人才选拔中的主体作用,健全导师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
(二)落实检查监督,严格追责问责
严格过程管理,执行方案要有措施,检查监督要有实招。复试专家与工作人员实行“一岗多控、多岗监督”,复试录取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学校成立复试督查巡视组检查监督复试录取方案执行情况,发现不规范行为,及时纠正;发现违纪违规线索,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凡违反招生纪律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严肃追责。
(三)及时申诉复议,回应学生诉求
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核查后,在三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诉人。考生对学院答复仍存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诉。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复查,如申诉情况属实,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议并给予答复。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027-87280470;
Email:yjs10504@mail.hzau.edu.cn;
信访举报监督平台:http://jbts.hzau.edu.cn/。
华中农业大学
2020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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