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东大学2020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山东考研复试
2022/3/21
2020考研分数线已经陆续发布,过线的同学们需要抓紧准备复试啦。目前各大招生院校开始陆续发布2020考研复试信息,包括复试方案、复试大纲、复试参考书目等,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鲁东大学2020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以供参考。
为做好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保证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 知》要求,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由钱国旗副校长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及各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鲁东大学 2020 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加强特殊时期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协调各部门做好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审定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监督、检查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有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我校研究生的人员须自觉回避。研究生院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各有关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或书记)担任,负责组织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拟录取工作。各学院要按学科专业分别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由相关导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人员、秘书组成,组长一般由硕士点负责人担任,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 5 人(含英语听说测试人员),有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单位研究生的人员须自觉回避。复试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制定本专业的具体复试办法、组织面试工作、上报复试结果等。
(三)各有关学院须安排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人员,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每个学院不少于 2 人。
二、工作要求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和招生政策,充分保障考生身心健康的前提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适当灵活的网络远程复试方式,择优录取, 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二)复试工作原则上不举办聚集性活动,尽最大可能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网络远程复试场地安排、卫生消毒、模拟预演等工作,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三、复试工作
(一)成绩要求及复试比例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我校分数线执行一区 A 类考生的复试分数要求,上线数较多的专业(领域)在国家线基础上适当上调复试分数要求,各专业(领域)分数线详见附件 1。“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在考生原报考专业一区 A 类考生分数线基础上按照总分下降 10 分、单科不限执行。复试考生名单从线上考生中按总分由高到低确定。
在生源充足的前提下,原则上采用差额复试,各专业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超过 160%。
(二)资格审核及加分政策
研究生院负责考生报考及享受加分政策资格的审核工作。考生须在复试前通过系统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核查通过后参加复试。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申请享受加分政策:
1.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符合加分政策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具体时间以初试成绩公告时间为准) 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予以加分, 逾期未申请或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三)复试形式与内容
1. 复试内容
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笔试、思想政治理论笔试(仅限旅游管理专业)、专业面试(含英语听说测试)、加试(仅限同等学力考生)等。
专业面试内容主要包括:考核考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考察考生的创新意识及在本专业(领域) 发展的潜力;了解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面试时须查看考生大学阶段成绩单)、工作业绩和科研情况等;考察考生是否具备研究生学习必需的英语运用水平、口语表达能力等。专业面试满分为 25 分,15 分为合格线, 专业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专业面试时长一般在 20 分钟左右。
专业笔试环节采用远程视频方式进行,考查科目及范围以招生简章公布的内容为准。由各专业根据各自学科特点,命制题目、制定评价标准和方法, 通过复试小组与考生远程视频问答或全程视频监控下做答等方式进行。专业笔试试题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专业笔试满分为 15分。专业笔试环节时长一般在 15 分钟左右,设计类专业可以适当延长时间, 具体时长由相关学院根据专业特点确定。
同等学力考生(以高职高专或者本科结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旅游管理专业除外),加试科目及考查范围名称以招生简章公布的为准,考核方式和要求同专业笔试。加试科目满分为 100 分,60 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科目总时长一般在 30 分钟左右。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心理健康情况、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诚信及求学态度等方面。复试小组应认真审查考生所在单位对考生的鉴定意见,直接了解考生的各方面情况,要重视考察考生的求学愿望及诚信情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果以合格或不合格记载。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 复试组织方式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结合疫情防控需要,我校所有复试环节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拟采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发的网络远程复试系统),各招生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招生学院根据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有关要求命制符合本学科专业特色的试题(包含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同等学力加试等)、评分标准和评价方法。各招生学院安排专人提前告知考生复试各环节的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让考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各环节考试开始后方可向考生提供试题,明确答题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题。各招生学院复试小组通过远程视频方式按照评分标准对考生答题情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情况、同等学力加试等情况进行评判打分,复试小组秘书做好考生考核记录工作,网络远程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四)复试具体安排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我校第一批复试拟于 5 月中旬进行,第二批复试视调剂工作进展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安排将及时向考生公布。
(五)体检
体检工作推迟至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
四、调剂工作
(一)基本要求
一志愿线上考生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专业,可以调剂部分非一志愿考生参加复试。调剂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必须满足原报考专业教育部规定的
A 类地区考生初试成绩要求,同时达到拟调入我校专业(领域)规定的最低复试分数要求。
2. 学术学位调剂考生原报考专业与拟调入我校的专业应是相同一级学科下的同一或相近专业,除涉及国家学科专业目录调整或生源确系困难的专业外,原则上不接受跨学科调剂。
3. 专业学位调剂考生报考专业与自己本科所学专业学科背景须相同或相近,且原报考专业与拟调入我校的专业(领域)应具有相同的学科背景, 一般不接收跨专业报考考生调剂。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入学术学位。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统考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依次由高向低顺调)。
5. 申请调剂非全日制相关专业的考生,需要符合教育部关于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即考生应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6.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只接受非全日制调剂申请,分数达到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分数要求且符合非全日制报考条件的考生, 可申请调剂我校非全日制有关专业(领域)。
7. 调剂考生一般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是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且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调剂考生名单。
(二)调剂程序
调剂工作一律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到学校和各招生学院提交调剂材料,调剂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研究生院根据一志愿上线情况、差额复试比例等因素,确定各专业的调剂考生名额,并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调剂信息。考生通过系统填报志愿后,研究生院负责及时将初选合格考生数据转发给相关招生学院。
2. 招生学院按照调剂工作要求负责筛选确定调剂名单,并及时反馈给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通过系统向我校同意接受调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 调剂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调剂系统中的有关确认操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录取工作
录取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复试结果,由研究生院审核后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计算办法及考生排名方式如下: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计算方法为:
1. 旅游管理专业(初试总分 300 分专业)
总成绩(满分 100 分)=初试成绩(满分 300 分) ÷3×0.6+复试成绩(满分 40 分)
复试成绩(满分 40 分)=专业笔试科目内容考查成绩(满分 10 分)+思想政治理论笔试科目内容考查成绩(满分 5 分)+专业面试成绩(满分 25分,其中专业测试 20 分,英语听说测试 5 分)
2. 其他专业(初试满分 500 分专业)
总成绩(满分 100 分)=初试成绩(满分 500 分) ÷5×0.6+复试成绩(满分 40 分)
复试成绩(满分 40 分)=专业笔试科目内容考查成绩(满分 15 分)+专业面试成绩(满分 25 分,其中专业测试 20 分,英语听说测试 5 分)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各专业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 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先录取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根据剩余计划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如出现总成绩并列者,再依次比较复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初试成绩,成绩高者居前。
六、相关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各招生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招生工作主体责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研招复试工作。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把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落实到位。复试小组成员要遵守保密纪律,不得私自与考生单独接触,不准泄漏复试试题内容,不准暗示考生如何回答问题,不准透露考生的复试评语等情况。对违反纪律者,学校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监督复议制度
1. 学校将认真贯彻教育部“阳光招生”有关规定,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全面负责。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负责。研究生院将会同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各单位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2. 复试工作期间,学校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确保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如申请复议,须投诉人、申诉人提交署本人姓名的电子版材料,否则不予受理。学校对投诉人或申诉人姓名保密。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电话 0535-6681458;电子邮箱 yzb@ldu.edu.cn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 0535-6672424;电子邮箱 jwb@ldu.edu.cn
(三)信息公开制度
研究生院按照相关规定在学校网站和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我校复试分数线、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名单、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等,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各复试小组要按照学校要求制订本专业的具体复试办法,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
七、其他事宜
(一)考生的复试专业(领域)一律按学校下发的数据为准。未经研究生院批准,各招生学院不得擅自调整考生的复试或录取专业。
(二)拟录取为定向的考生,必须能够保证在校学习时间,否则不予录取。拟录取定向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所在专业提交《鲁东大学定向培养研究生申请表》,该表签字后需拍照发送至招生学院指定邮箱,经本专业复试小组和招生学院同意签字后将拍照版发研究生院邮箱审批。录取类别在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得更改。
(三)考生本人与其所在单位的有关问题,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如考生本人与其所在单位发生纠纷而导致无法调档、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所有被录取的非定向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其档案转至我校研究生院。
(四)录取考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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