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继续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湖南大学,部标代码为10532,英文名称为“Hunan University”。

第三条 湖南大学是一所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也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四条 学校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省会长沙市,分别为南校区(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麓山门,邮政编码:410082)、财院校区(地址:长沙市岳麓区石佳冲路109号,邮政编码:410006)。

第五条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类、自主招生、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疆协作计划、澳门保送生、香港免试生、台湾免试生、通过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考试录取学生。

第六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选拔。

第七条 凡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学校本科生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要求的,由学校统一颁发湖南大学全日制普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  湖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招生简章与章程的制定等重要事项。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在民主监督、决策咨询等方面的作用。

第九条 学校纪委办(监察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结合国家政策要求,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往年生源报考情况、就业市场需求与行业分布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将分省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将招生总计划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平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质量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 考试与考核

第十三条 湖南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学校组织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项目测试。通过测试,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

第十四条 湖南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面向全国招收保送生的高校,学校组织对保送生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成绩,确定保送生拟录取考生名单,并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

第十五条 湖南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进行自主招生试点的高校,按照报考专业考核,报考专业包括数学类、应用物理学、化学类(化学)、生物技术、机械类(工程力学)五个专业,此类考生录取入学后不得转专业。根据考核成绩,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

第十六条 湖南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面向全国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高校,根据考核成绩,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

第十七条 华侨港澳台考生考核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湖南大学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105%以内。具体情况按照与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协商方案为准。

第十九条 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高考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后生源仍不足,则从生源省份调出剩余的招生计划。

第二十条 对于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学校按照高考实考分排队顺序进行录退。学校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同一专业录取时,若考生实考分相同,按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学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对于上海考生,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的同分数排位进行录取。

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按照剩余招生计划调剂到其他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对于江苏省考生,除江苏省招生工作文件内容明确规定外,考生进档后的排序方法采用等级级差法,选测科目中每取得一个A+、A等级,分别加上3分、1分的等级级差分,专业安排参照第十九条。两门选测科目最低等级要求均为B+。

第二十二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三条 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湖南大学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报考学校英语专业的考生限其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五条 对于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要求具有一定美术基础。

第二十六条 获得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专业志愿须填报本人获得学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专业。按照《湖南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予以录取。

第二十七条 获得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入选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按照《湖南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予以录取。

第二十八条 艺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统考成绩为准,且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统考成绩合格线,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录取规则如下:

播音与主持艺术:对于高考投档成绩(只含全国性高考加分)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按照其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实考成绩(不含高考加分)高者;高考实考成绩(不含高考加分)、专业统考成绩均相同时,依次按语、外、数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对于高考投档成绩(只含全国性高考加分)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按照其高考实考成绩(不含高考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实考成绩(不含高考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者;高考实考成绩(不含高考加分)、专业统考成绩均相同时,依次按语、外、数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九条 保送生的招生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港澳台华侨考生录取按照教育部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港澳台华侨学生招生录取办法执行。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针对各类录取学生开展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三十二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时间缴纳学杂费。学校经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批准,实行学分制收费,按年学费标准预收。具体学费标准将在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和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三十三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向学校学生工作部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还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五条 招生咨询与申诉电话:0731-88823560、88823067、88823760,传真:0731-88823070,电子邮箱:admi@hnu.edu.cn,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admi.hnu.edu.cn。举报平台:湖南大学纪委微信公众号(微信号:hndxjwjcc),电话:0731-88821680。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湖南大学。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湖南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

下载Word文档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下载Word文档

带你看艺考
艺考信息时光机

2019年江西工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线

2019年江西工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线
2019年江西工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线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2019年江西工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线 2021/9/24

湖北文理学院2021级到底还有多少惊喜?一起探究这届新生的大数据吧!

湖北文理学院2021级到底还有多少惊喜?一起探究这届新生的大数据吧!
湖北文理学院
新生大数据 湖北文理学院 2021/8/25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报到的通知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报到的通知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
开学时间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 2021/8/28

四川现代职业学院2021级新生入学报到疫情防控要求(必读)

四川现代职业学院2021级新生入学报到疫情防控要求(必读)
四川现代职业学院
疫情防控 四川现代职业学院 2021/8/23

上海杉达学院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返校安排的通知

上海杉达学院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返校安排的通知
上海杉达学院
疫情防控 上海杉达学院 2021/8/22

广东财经大学2021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广东财经大学2021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广东财经大学2021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广东财经大学2021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广东财经大学2021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广东财经大学2021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 广东财经大学2021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2021/5/26

南华大学2021年美术类本科招生专业目录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代码130502,学制4年 环境设计,专业代码130503,学制4年 产品设计,专业代买130504,学制4年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代码,130508,学制4年学校简介: 南华大学位于湖南省衡阳市,湖南省、工信部、国防科工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共建高校..
南华大学2021年美术类本科招生专业目录
艺术类招生计划 南华大学2021年美术类本科招生专业目录 2021/5/21

成都大学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工作的通知

成都大学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工作的通知
成都大学
开学时间 成都大学 2021/8/25

大连外国语大学2021年返校(报到)指南

大连外国语大学2021年返校(报到)指南
大外本科招生
开学时间 大外本科招生 2021/8/31

武汉纺织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武汉纺织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专业湖北北京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要求英语达到60分)603333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要求英语达到60分)603333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
武汉纺织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艺术类招生计划 武汉纺织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2021/6/25

柳州工学院2021年浙江省艺术类第一次投档分数线

柳州工学院2021年浙江省艺术类第一次投档分数线
柳州工学院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柳州工学院 2021/7/16

长沙学院2021年在海南、陕西(美术)、河北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情况(截至7月12日)

长沙学院2021年在海南、陕西(美术)、河北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情况(截至7月12日)
录取查询 长沙学院 2021/7/17

北华大学2021年高考录取结果查询开通

北华大学2021年高考录取结果查询开通
北华大学
录取查询 北华大学 2021/7/21

新余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
新余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普通类招生章程 新余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2021/5/26

汝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汝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汝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 汝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5/25

宁波财经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宁波财经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宁波财经学院全..
宁波财经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普通类招生章程 宁波财经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2021/5/26

东华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发布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关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相关规定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招生相关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3号)要求,2021年我校继续面向农村地区、原贫困地区实施高校专项计划。
上海上海高考东华大学高校专项计划上海上海高考东华大学高校专项计划上海上海高考东华大学高校专项计划上海上海高考东华大学高校专项计划
2022高考 上海上海高考东华大学高校专项计划 2021/5/20

九江学院2021年在江苏省本科艺术类专业录取结束

九江学院2021年在江苏省本科艺术类专业录取结束
九江学院
录取查询 九江学院 2021/7/16

云南财经大学2021年7月13日录取日报(河北本科提前批、陕西艺术类)

云南财经大学2021年7月13日录取日报(河北本科提前批、陕西艺术类)
云南财经大学
录取查询 云南财经大学 2021/7/13

浙江财经大学2021年开学报到指南

浙江财经大学2021年开学报到指南
浙江财经大学
开学时间 浙江财经大学 2021/9/6
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

艺考热搜

艺考数据
艺考资源站

  • 艺考分数线
  • 艺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