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规范我校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校名为“武汉学院”(国标标准代码为13634,湖北招生代码为:C208,外省招生代码以各省公布的为准)。武汉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前身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黄家湖大道333号,招生网址:http://zs.whxy.edu.cn。

第三条 我校办学层次为本科、专科,以本科教育为主。

第四条 我校招生对象为: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的考生。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武汉学院成立由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武汉学院招生委员会、武汉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监察领导小组,负责对我校2021年招生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

第六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生工作处,其职责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和各项管理规定,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我校在教育部核定的本科招生计划内,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和历年招生计划等因素,按照有关计划管理工作要求,以及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自主、科学、合理地编制、调整、执行我校的各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我校可以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考生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为不超过我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九条 我校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考试科目和各专业(类)相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 我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德智体美劳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第十二条 录取时,我校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准。对于各种符合优录政策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三条 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教学外语。

第十四条 我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投档成绩,按照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我校不组织艺术类考生校考,认可各省联考成绩及高考投档成绩。如生源省份对录取规则有其他特殊要求,按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认可各省加分政策,我校不设专业分数级差,所有专业均不作男女比例限定。

第十八条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志愿清”录取的规则。

第五章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学校公示标准执行,按学年收取。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资格审查。对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新生,我校将视情况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本科专业学制四年。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修满规定的学分,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达到本科毕业要求者,由武汉学院颁发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武汉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二条 我校全部实行网上录取,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黄家湖大道333号

邮政编码:430212

招生咨询电话:(027)81299991、81299766

监督邮箱:8140@whxy.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whxy.edu.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武汉学院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武汉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下载Word文档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下载Word文档

带你看艺考
艺考信息时光机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2021/5/26

绍兴文理学院2021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绍兴文理学院2021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绍兴文理学院2021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绍兴文理学院2021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绍兴文理学院2021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绍兴文理学院2021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 绍兴文理学院2021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2021/5/25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21年江苏省美术类专业录取线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21年江苏省美术类专业录取线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21年江苏省美术类专业录取线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21年江苏省美术类专业录取线 2021/9/11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5/26

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2021年广东省美术类本科招生计划

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2021年美术类本科招生专业为环境艺术设计,仅面向广东省招生,总计划为110人。
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2021年广东省美术类本科招生计划
艺术类招生计划 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2021年广东省美术类本科招生计划 2021/7/4

北方工业大学2021年开学返校安排

北方工业大学2021年开学返校安排
北方工业大学
疫情防控 北方工业大学 2021/8/22

河北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分省招生计划

河北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分省招生计划
河北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分省招生计划
艺术类招生计划 河北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分省招生计划 2021/7/21

南京工程学院2021年贵州省艺术类录取已结束

南京工程学院2021年贵州省艺术类录取已结束
南京工程学院
录取查询 南京工程学院 2021/7/16

大理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大理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大理大学章程》,结合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
大理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普通类招生章程 大理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2021/5/28

2021年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美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2021年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美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2021年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美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2021年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美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2021/7/20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2021级新生入学攻略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2021级新生入学攻略
安徽警院招生就业办
入学须知 安徽警院招生就业办 2021/9/21

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军训好物分享

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军训好物分享
艺考
军训 艺考 2021/10/16

承德医学院2021年新生大数据

承德医学院2021年新生大数据
承德医学院
新生大数据 承德医学院 2021/9/17

浙江音乐学院2021年全日制本科招生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浙江音乐学院2021年全日制本科招生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浙江音乐学院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浙江音乐学院 2021/7/7

南昌职业大学秋季开学时间通知及2021级新生须知

南昌职业大学秋季开学时间通知及2021级新生须知
南昌职业大学
开学时间 南昌职业大学 2021/8/23

天津市2021年艺体类及普通类提前本科批次录取流程公布

天津市2021年艺体类及普通类提前本科批次录取流程公布
天津高考录取查询 天津 2021/7/14

商洛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在校生返校报到时间

商洛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在校生返校报到时间
商洛学院
开学时间 商洛学院 2021/8/22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1年.辽宁艺术类本科、广东本科录取查询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1年.辽宁艺术类本科、广东本科录取查询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录取查询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2021/7/30

河北东方学院2021年高考录取查询

河北东方学院2021年高考录取查询
河北东方学院
录取查询 河北东方学院 2021/7/24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普通高考录取结果查询(持续更新中...)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普通高考录取结果查询(持续更新中...)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
录取查询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 2021/8/6
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

艺考热搜

艺考数据
艺考资源站

  • 艺考分数线
  • 艺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