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招生章程。
第一条 学校全称: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国标代码:13524,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新世纪大道1号,邮编:536000。
第二条 办学类型和层次: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教发函〔2014〕123号)设立的民办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院校。自治区教育厅授予学校“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突出贡献奖”。
第三条 培养目标:以“德为魂、艺求神”为目标,培养富有创新能力、创业精神和服务社会的高素质艺术专门人才。
第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和学校发展需要拟定招生规模、招生计划,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决定学校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招生工作日常事务。其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规定;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负责新生录取工作;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的情况和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等工作。

第三章 招生对象
第八条 面向全国招生,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报考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达到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学生,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均可报考我院。对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我校不予以录取。同时,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实行远程网上录取,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条 按照考生所在生源地招生考试院安排的录取批次、投档分数线及投档办法,以普通类、艺术类专业分省分专业进行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对英语单科成绩不做要求。
第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一)使用省统考(联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认可和使用生源所在省艺术统考(联考)相应层次的成绩。
(二)使用我校校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取得我校校考专业合格成绩。
(三)使用其它院校专业测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取得其它院校专业合格成绩。
在此基础上按专业分统一排名,择优录取。专业分总成绩相同时,按文化分总分排序录取;文化总分相同时,按文化课单科成绩排序。其中艺术(文)的单科顺序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艺术(理)的单科顺序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若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对投档规则的综合分计算方法有特殊要求,则按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考生所报的全部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其高考成绩调剂录取到其他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普通文理类录取原则
对普通文理科各专业的进档考生,实行按文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录取。文化分总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单科成绩排序。其中文史类考生的单科顺序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的单科顺序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考生所报的全部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其高考成绩调剂录取到其他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在批次内投档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学校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统一向社会公布,按照生源省份的政策规定补充录取征集志愿。
第十四条 学校认可享受降分、加分投档政策的考生,但录取到专业时以实考成绩为准。
第十五条 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在教学条件允许并符合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结合学生的专业志愿及录取情况,可适当考虑学生专业调整的要求。

第五章 录取标准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上级相关文件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奖、助、贷学金措施
第十八条 学校设立奖学金鼓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设立助学金、助学贷款,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相关条款登录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查询)。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按照广西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收费。
第二十一条 年度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奖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公布信息和我院年度招生简章。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由各生源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公布;我院官方网站开辟录取查询专栏。招生联系电话:0779-6801200、6818000,传真:0779-6818002,学校网址:http://www.sszss.com ,电子信箱:beiyizjb@163.com。
第二十三条 学校招生信息均以本章程和年度招生简章及省级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学校招生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其他公布的招生信息,学校不负责解释及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学校以往招生工作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有关招生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本招生章程由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8年区外艺术校考安排

2018年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招生章程

2018年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招生章程

下载Word文档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下载Word文档

带你看艺考
艺考信息时光机

上饶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秋季开学通知

上饶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秋季开学通知
上饶职业技术学院
开学时间 上饶职业技术学院 2021/8/27

太原理工大学2021年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太原理工大学2021年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其他省份录取工作进行中,敬请关注!
太原理工大学2021年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太原理工大学2021年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2021/7/11

华南理工大学2021年浙江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发布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深化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积极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化教育改革个案试点工作,探索多元化人才选拔模式,经批准,我校2021年在浙江省开展基于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即根据学生的“高考成绩(占60%)、学校考核成绩(占30%)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10%)”(简称“631”)进行综合评价排名,择优录取。
2021广东高考华南理工大学综合评价
浙江高考最新信息 2021广东高考华南理工大学综合评价 2021/5/20

华中师范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发布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3号)等通知要求,华中师范大学继续实行高校专项计划。
湖北湖北高考华中师范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湖北湖北高考华中师范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湖北湖北高考华中师范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湖北湖北高考华中师范大学高校专项计划
2022高考 湖北湖北高考华中师范大学高校专项计划 2021/5/20

江西青年职业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报到温馨提示

江西青年职业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报到温馨提示
江西青年职业学院
开学时间 江西青年职业学院 2021/9/1

如何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教育部问答详解

如何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教育部问答详解,《意见》牢牢把握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不同类型、同等重要”,在研究教育规律、产业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基础上,着力使职业教育真正成为一种需求广泛、功能特定的教育类型。
高考政策
2022高考 高考政策 2021/10/20

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举行2021级新生开学典礼暨军训动员大会

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举行2021级新生开学典礼暨军训动员大会
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军训 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2021/9/12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5/25

上海师范大学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时间

上海师范大学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时间
上海师范大学
开学时间 上海师范大学 2021/9/4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2021级开学攻略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2021级开学攻略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
入学须知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1/9/21

江西师范大学2020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线

江西师范大学2020年江西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线专业、院校代码我校投档线江西省控制线美术与设计学类文化347分/综合544.7分文化347分/专业合格316.67分美术学专业(公费师范生)文化347分/综合552.12分文化347分/专业合格316.67分设计类..
江西师范大学2020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线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江西师范大学2020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线 2021/5/22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1级新生入学须知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1级新生入学须知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
入学须知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 2021/8/22

哈尔滨学院2021年江苏艺术录取分数线

哈尔滨学院2021年江苏艺术录取分数线
哈尔滨学院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哈尔滨学院 2021/7/16

厦门华厦学院关于2021级本科新生暂缓报到的通知

厦门华厦学院关于2021级本科新生暂缓报到的通知
厦门华厦学院
入学须知 厦门华厦学院 2021/9/17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2021级新生学费缴纳通知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2021级新生学费缴纳通知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学费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2021/9/8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2021年最新返校要求发布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2021年最新返校要求发布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
开学时间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 2021/8/25

河北外国语学院2021年秋季开学通知

河北外国语学院2021年秋季开学通知
河北外国语学院官微
开学时间 河北外国语学院官微 2021/9/6

2021年中南大学美术设计类专业录取线

2021年中南大学美术设计类专业录取线
2021年中南大学美术设计类专业录取线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2021年中南大学美术设计类专业录取线 2021/9/24

汉江师范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汉江师范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汉江师范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汉江师范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2021/7/28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21级新生校外迎新站点安排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21级新生校外迎新站点安排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入学须知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2021/9/8
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

艺考热搜

艺考数据
艺考资源站

  • 艺考分数线
  • 艺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