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福建高考招生简章
2014/5/15
第一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条 学校代码:13766(全国代码)
第三条 学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博东路235号(邮编:362000)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第二章 学校简介
第七条 学院位于泉州市区风景秀丽的国家5A清源山风景区内,北倚清源山、南望大西湖、东邻闽台缘(博物馆)、远眺东西塔。学院以工科为主、工贸结合,主动适应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需求,突出培养电子信息、先进制造、软件技术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技术技能人才。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求发展,以特色创一流”的办学理念,努力践行“知行合一”校训,在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和质量工程建设方面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要求
第八条 2014年高职招考专业及指导性招生计划具体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公布为准。
第四章 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以及研究决定招生中的重大事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简称招生办)和招生监察办公室。招生工作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考生及其家长和其他人员如对录取过程和结果有异议或意见,可向学院招生办公室反映、咨询或向学院招生监察办公室申诉。
第十条 录取规则
1、我校2014年高职招考所有招生专业均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录取规则。各专业不进行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根据不同生源类别,将进档考生分为高中组和中职组,其中高中组考生按文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中职组考生分类别按文考总成绩(含照顾政策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然后按顺序将每个队列中的考生依次录取到第一专业,如第一专业录满,依次录取到第二、三专业,以此类推;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均已录满,但有填写“服从专业调剂”,则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
第一阶段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进行第二、第三阶段录取。第二、第三阶段录取时实行同样的录取规则。
2、各专业招生均不设男、女生比例的限制。
3、凡被我校2014年高职招考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高招,未被录取的可继续按有关规定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高招。
4、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高职招考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14〕1号)精神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学院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
1、一般专业7500元/年•生(注:软件技术和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从第二年开始7900元/年•生);
2、数字媒体技术和动漫设计与制作等专业每年7900元/年•生。
第六章 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第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历证书种类:学生毕业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大专毕业证书。
第十三条 通过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录取的新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其学籍管理、学费、学历文凭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学生一样,学院发给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大专)毕业证书。并同样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学校的奖、助学待遇等。
第七章 其它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博东路235号 邮编:362000
联系人:李老师、陈老师
学院网址:http://www.网址未加载
电子邮箱:zsb@网址未加载
招生咨询电话:0595-22789708、22789808、22789648(传真)
招生咨询QQ:951312693、1459463958
招生投诉电话:0595-22767537
第十六条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为准。本章程由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