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青海高考招生简章
2014/5/15
进一步做好2014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治招、保证公平、合理地选拔到符合培养要求的优秀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青海大学
2、校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宁大路251号
3、办学性质:省属公办院校
4、层次: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
5、学校特色:青海大学是青海省唯一一所地方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共同建设,清华大学等知名高校对口支援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6、联系方式:青海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 话:(0971)5310697
传 真:(0971)5310409 邮政编码:810016
E-mail:qdzsb@qhu.edu.cn 网址:http://www.qhu.edu.cn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分专业招生计划数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2、计划调整原则:根据生源情况,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调整。
3、护理学、护理学(藏医护理方向)专业不招收无志愿男生。资源勘察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工程专业,女生录取数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以内。其他各招生专业均不制定男女生比例。
4、藏医学、藏医学(藏药学方向)、藏医学(藏西医结合方向)护理学(藏医护理方向)专业只招收藏语语种考生;其他各招生专业仅招英语语种考生,均不要求英语口试。
5、农村贫困地区招生专项计划只招收除西宁市四区、青海油田外,具有我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农业(牧业)家庭户口、在本省中学实际就读高中满三年学籍、参加了我省当年高考的考生。
6、各招生专业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