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商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2)

重庆高考招生简章
2014/5/15
(1)在考生文化成绩、专业联考成绩均达到省级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的基础上,对出档考生按总分[(文化成绩÷文化总分)×4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60]排序,择优录取。其中的“专业成绩”,在组织专业校考的招生省份为校考成绩,在其他招生省份则为联考成绩。
(2)外语150分制的情况下,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两个专业录取时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其余各专业录取时外语成绩不低于50分;外语非150分制的情况下,参照以上比例录取。
(3)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即对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4)省级以上招生管理部门对部分专业的录取有强制性特殊规定的,以省级以上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准。
5.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原则:
在文化、专业分别达到省级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的基础上,对出档考生按总分(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6.体育专业录取原则:
在文化、专业分别达到省级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的基础上,对出档考生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九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精神,部分专业特别强调:
1.不招口吃、听力受限考生的专业:旅游管理、法学、保险、广播电视编导、英语、商务英语和法语专业;
2.不招色弱、色盲生的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应用物理学、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制药工程、广播电视编导、体育教育专业及艺术设计类各专业;
不招色盲生的专业:应用物理学;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字母、数码、几何图形、信号灯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色弱、色盲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各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第十条 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多种学生奖学金,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并建立了以“奖、贷、勤、助、减、免、补”为主体的助学体系,为学生提供大学生实践经营(集团)公司、学生助理等学校创业实践和勤工俭学岗位平台。
第十一条 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与本章程冲突者,以本章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