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外国语大学招生章程

四川高考招生简章
2014/5/15
第一条 学校全称:四川外国语大学 国标代码:10650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主管部门:重庆市政府举办、市教委主管
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壮志路33号 邮编:400031
学校网址:http://www.sisu.edu.cn 招办电话:023-65385206
录取结果查询网址:http://zsb.sisu.edu.cn
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学校成立于1950年。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四川外国语大学。无任何分校。
基本办学条件:学校占地70余公顷,校舍建筑面积44万平方米。学校教学设施齐全先进,有西南地区最完善的外语教学多媒体教室、语音实验室、同传实验室、翻译实验室。学校在职教职工1100余人,其中教授等正高级职称120余人,副教授等副高职称近300人。
第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四川外国语大学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四川外国语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报考我校英语、翻译和商务英语(含中澳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必须是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第四条 口语加试要求:报考我校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外语口试(考生所在省份不组织外语口试的除外)。
第五条 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报考外语类专业要求发音、听力器官无缺陷;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听力正常,无色盲、色弱、夜盲;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发音、听力和呼吸器官无疾病,上镜后左右脸无明显不对称,左右眼无斜视、无色盲、色弱、夜盲。
第六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我校招生办网站并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指定招生计划公布专刊数据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31名,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七条 录取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我校文理兼收,男女不限。
1.志愿优先原则,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不满额,缺额招生计划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对未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2.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日语、意大利语、阿拉伯语、朝鲜语、越南语和葡萄牙语专业纳入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其余专业在本科第二批次录取(英语、翻译和商务英语专业在重庆、四川、陕西、河北、贵州、辽宁、青海、黑龙江、山西、山东、安徽、河南、福建、江西、广西和甘肃等16个省份纳入本科第一批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