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学院2014年普通专升本自主招生章程(2)

安徽高考招生简章
2014/5/15
1.安徽省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包括在皖部属高等学校、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
2.安徽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
八、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1. 普通专升本学生,按照教学计划学习2年,完成本科阶段学历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2.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3.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
4.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九、报名
1.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安徽省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包括在皖部属高等学校、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
(4)所学专业符合指定专业范围。
2.报名办法
(1)信息采集:考生于规定时间到毕业学校进行基本信息采集。
(2)现场报名:考生持由毕业院校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表及本人身份证,于3月12-13日到铜陵学院现场报名。
(3)缴费:现场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缴费,按照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60号)文件核准的标准交纳报名考试费120元/生。
(4)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4月19日8:00—16:00。
十、考试
1.考试科目及分值
专业 |
考试科目 |
分值 |
会计学 |
理科综合(高等数学、英语) |
150 |
专业综合(会计学基础、中级财务会计) |
150 | |
自动化 |
理科综合(高等数学、英语) |
150 |
专业综合(电路、模拟电子技术) |
150 |
2.命题
专升本考试科目命题由我校负责。命题教师从命题专家库中抽调,各科命题范围以各类考生在专科层次阶段所学课程为主要内容。
3.考试时间
时间 |
4月20日 |
上午 |
理科综合(9:00—11:30) |
下午 |
专业综合(15:00—17:30) |
- 考试地点
考场设在铜陵学院。
5.试卷的印制、运送、保密、保管工作
统考科目的试卷由我校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印制。试(答)卷运送、保密、保管办法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6.阅卷
阅卷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查分
考生可于4月24日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及录取控制线。考生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查分申请表,并由毕业学校招生办签署意见,于4月25日16:00前传真至我校招生办,由我校汇总核查;查分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经核查有误的通知考生,核查无误的不予通知。
十一、招生录取
1. 组织领导:新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录取。
2. 录取原则: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3.录取控制线
理科综合和专业综合单科成绩均不低于60分。
4. 录取办法:在达线考生中,依据专升本考试成绩排序,按照公布的自主招生计划数扣除直接录取的考生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总分相同,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5.公示:经学院校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本校网站显著位置公示一周后,学校向省考试院报送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十二、照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