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春季招生章程(2)

天津高考招生简章
2014/5/15
第十三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再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四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五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以及英语、数学单科分数较高的考生。
第十六条 艺术类录取原则。按照专业考试合格,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按照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要求,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进行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美术类考生必须参加天津市考试院组织的春季艺术类专业考试。音乐类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音乐类专业考试。
第十七条 根据专业特点、就业环境及用人单位的需求,我院石油工程技术和石油与天然气地质勘探技术两个专业只招男生。
第十八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 我院各专业公共外语课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六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条 对不报到考生的处理办法。对在规定限期时间内没有报到的学生,录取通知书随即失效,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学生自负。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4年天津市春季招生工作。
第二十二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咨询电话: 25966613、25924477
咨询地点: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录取结果查询网址:http://www.tjeti.com/lqcx/default.asp
学院网址:http://www.tjeti.com
E-MAIL: eti_zs@163.com
电 话:25966613、25924477
邮 编:300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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