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201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3)

贵州高考招生简章
2014/5/14
(四)音乐学(航空及高级综合服务管理方向):根据贵州民族大学组织的贵州省统考要求进行。
七、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省招生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省招生考试院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省招生考试院的投档范围内,各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我院实行“专业清”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我院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我校对专业安排无分数级差要求。
八、毕业与学位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证书。
九、其他
(一)考生到考点的一切费用自理。
(二)省招生考试院于
(三)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入学后,经学校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有关招生详情请登陆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网站(http://www.网址未加载/)。咨询电话:0851-6771489(学院招生办)
0851-6702492(美术类)
0851-6702115(音乐类)
0851-6700795(播音主持类)
0851-6763299(航空及高级综合服务管理类)
监督电话:0851-6702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