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科技大学2014年招生简章(2)

山东高考招生简章
2014/4/30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1.按照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新生。
2.学校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及当地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1:1-1:1.2之间。
3.文史类和理工类录取规则:
(1)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学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2)在专业安排上,按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进行录取。即第一至第二专业志愿、第二至第三专业志愿,分别扣减级差3分、2分,第三至以后专业志愿,不再扣减专业级差分。
(3)对部分缺额专业,根据生源和志愿情况进行调剂录取。对无法满足本人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作退档处理。
(4)在江苏省录取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在内蒙古录取规则为“专业志愿清”。
4.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
(1)山东省音乐学专业的考生,先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对于进档考生再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主项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先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对于进档考生再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外省的美术类考生,使用所在省的美术类统考成绩,按照所在省份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在投档的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省级高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与我校选考科目的成绩总和为准录取。同等条件下,我校选考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在我校选考科目线上考生不足时,可考虑录用兼考科目的考生。
6.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省级招生查询网站,学校招生网站,录取通知书等。
第五章 其它
第十八条 报考煤炭企业定向就业单独招生专业的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与学校签订定向就业单独招生协议,学生毕业后在煤炭行业所属企业或单位就业。
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
按照山东省物价部门批准的各专业收费标准按学年收取学费。理工类(含经济学、管理学)各专业学费为4500-5200元/生?年;文史类(含法学)各专业学费为4000-4600元/生?年;艺术类各专业学费为8000-9200元/生?年。各专业学费实际收费标准以省物价部门最终批复为准。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为500-1200元/生?年。
第二十条 退学学费规定
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二十三条 奖助学金及资助特困生政策:
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成绩优秀、学习成绩进步、某些方面有特长或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受奖面达50%。同时,在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作用的基础上,学校还积极采取措施,争取社会资助,千方百计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构建了以企事业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新生“绿色通道”、爱心捐助、爱心银行和“手拉手”关爱等为主要内容的“8+3”模式助学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四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证书名称:对达到毕业要求的毕业生,学校颁发山东科技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学校颁发山东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不尽事宜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本章程由山东科技大学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2-86057077
招生监督电话:0532-86057195
学校网址:http://www.sdust.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网址未加载
邮箱地址:zsb@sdust.edu.cn
通信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579号
邮政编码:266590
专业介绍
财政学(本科类)
本专业培养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具备财政、税务、预算、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的高级专门人才。学生毕业后可在财政、税务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社会中介机构及教学科研部门从事管理、研究和教学等方面工作。
金融学(本科类)
本专业培养系统的掌握经济学基本理论,具备金融学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了解当代金融学的发展现状,熟悉通行的金融业务规则,以及有关金融政策法规的高级专门人才。学生毕业后可在银行、证券、信托、保险等金融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相关的专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