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职业学院2014招生简章(2)

山东高考招生简章
2014-4-30 13:23:09 文/李清雅
2、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3、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4、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五章 学费标准、奖贷学金和贫困生资助
第十二条 学费标准按山东省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
理工类专业:5000元/年 文史类专业:4800元/年
艺术类专业:7000元/年 合作办学专业:8000元/年
第十三条 退学学费规定:学生因故退学的,学费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
第十四条 省内学生实施学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学院除采取针对特困生的学费减免措施外,还制定了《学生勤工俭学管理办法》,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五条 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积极引资助学或设立企业奖学金,除一次性捐助外,一些企业还在学院长期设立奖学金。
第六章 其 它
第十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潍坊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七条 潍坊职业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潍坊市东风东街243号
邮政编码:261031
咨询电话:0536-8527126;8218945;183****1799;183****6399
传 真:0536-8527100
学校网址:http://www.网址未加载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潍坊职业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