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湖北高考招生政策(2)

湖北高考最新信息
2014/4/30
六、进一步规范高考加分政策,调整部分优录加分政策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取得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者,经个人申报,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后,可在高考成绩上加10分投档。
2.符合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报考条件的考生,在应届毕业当年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8个运动项目的专项测试,测试成绩达到省统一规定标准的,可以在高考成绩上加10分投档。
3.从2014年起,继续保留烈士子女高考成绩可以加20分投档的优录政策,取消烈士兄弟姐妹加分政策。
以上调整政策,在2012年已对社会公布,其它优录加分政策不变。
七、进一步扩大高职单招学校和单招规模,稳步推进中职毕业生招生考试改革
2014年高职单招考试已经结束,拟录取考生名单正在公示,中职生和普高生单招拟录取共8550人。全省面向中职生开展单招的高职院校有21所,共61个专业,考试人数8774人,拟录取6776人;比2013年新增6所学校、32个专业,录取人数增加了2243人。
4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共有9个专业面向普高生单招,参加考试的有2803人,拟录取1794人,比去年增加了764人。
从2015年起,取消传统的中职毕业生高职统考,中职毕业生升学将主要通过全省技能高考和高职院校单招。
八、加强和完善艺术类招生管理,逐步提高艺术类文化录取线。
1.扩大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使用范围。从2014年起,全省考生报考包括经教育部批准实行自主划线的44所院校(含独立设置的艺术本科院校)在内的在鄂招生院校的美术类专业,必须参加省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
根据教育部要求,从2015年起我省将对非美术类专业实行全省统考,统考专业类别和相关政策另行公布。
2.调整艺术类部分批次的志愿结构。艺术本科(二)和艺术本科(三)的美术类专业以及艺术本科(三)实行校际联考的非美术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
3.严格限定按艺术类招生的专业。对于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有关高校若有专业要求,须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省级统考涉及的专业,学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
4.严格控制艺术类招生规模。湖北省属院校要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严格控制艺术类招生规模,并逐年减少艺术类招生计划。
5.逐步提高艺术类文化录取线。根据教育部要求,从2014年起逐步提高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等专业的文化成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