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招生章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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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24
十一、 收费标准:
学 费:本科生6000元/生.年(按江苏省物价局近期发布的文件为准)。
住宿费:1500元/生.年(四人间);1200元/生.年(五人间);1000元/生.年(六人间);700元/生.年(一般条件)。
十二、 助学办法:
(一)我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学生在校期间,依据其综合考核成绩可享受相应等级的奖学金。特等奖4000元/学期,一等奖1000元/学期,二等奖600元/学期,三等奖400元/学期。
(二)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助学贷款。
(三)学校还设有部分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
十三、 管理、就业
学校坚持严格教育、严格训练、严格纪律,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修业期满,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要求,获毕业资格,领取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获取学士学位证书。学生毕业后,志愿到公安机关工作的,须参加相关部门统一组织的公务员录用考试,合格者,择优录用。
十四、 通讯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澜路28号
邮政编码:210023
联系电话:(025)85878735
E-MAIL: zsb_sl@163.com
公布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及录取结果网址:http://zsjyc.forestpolice.net
联 系 人:刘老师,朱老师
纪检监察办公室监督电话:(025)85878762
本章程由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我校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招生中介工作;除成人教育外,我校在全国各地无任何联合办学点,欢迎社会各界和家长予以监督。同时敬请广大考生及家长对我校的招生工作人员给予监督,对我校招生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学校简介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由国家林业局主管,是我国唯一一所承担着培养、输送高素质森林公安、森林消防专业人才,培训在职森林公安民警和森林防火指挥员,开展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科学研究重任的公安本科院校,在我国公安和林业高等教育布局中地位特殊、使命重大。学校前身是1941年建立的南京特别市立第一职业学校,1947年从该校分离出来成立南京市农业职业学校独立办学;新中国成立后经专业调整,学校数易校名,于1954年建立林业部南京林业学校;1994年9月,改建为林业部南京人民警察学校;2000年3月,升格为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
特色专业介绍
治安学(本科类)
专业代码:030601K
学 制:4年
学 位:法学学士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警察职业素质,以及较扎实的治安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从事社会治安管理工作需要的专业能力和初步研究能力,能够胜任基层公安机关需要的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治安学原理、治安秩序管理、公共安全管理、社区警务、公安行政案件查处、安全防范技术与工程、公安行政证据规则与方法、侦查学、刑事技术、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森林植物识别与鉴定、野生动物识别与鉴定、森林防火等。
侦查学(本科类)
侦查学
专业代码:030602K
学 制:4年
学 位:法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