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城市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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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24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校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九华路1号;
层次:高职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简介: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是经安徽省教育厅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办学层次有普通大专、普通中专。前身是全国优秀师范学校——安徽省凤阳师范学校,创建于1908年,时名凤阳府官立师范学堂;民国初期改为省立第五师范,享有“文冠皖北,武冠全省”的美誉;1934年更名为安徽省立凤阳师范学校,抗战后期停办,建国后重建于蚌埠,曾命名为淮河师范;1959年迁回凤阳,恢复安徽省凤阳师范学校校名(由郭沫若同志题写);2010年4月,学校升格为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同年11月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滁州卫生学校并入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学校因办学成果显着,多次受到表彰,先后荣获“全国百所先进师范学校”、“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全国红十字模范校”、“安徽省一类师范学校”、“安徽省优秀师范学校”、“安徽省教育系统先进单位”、“安徽省文明单位”、“安徽省安全文明小区示范单位”、“安徽省绿色学校”等荣誉称号。
专业建设:
学校目前开设有学前教育、材料工程技术、市场营销、旅游管理、酒店管理、音乐表演、应用艺术设计、应用化工技术、护理、助产、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电子商务、会计、药学等15个高中起点专科专业;学前教育、音乐表演、材料工程技术、护理、助产、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电子商务、会计、药学等10个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专业;幼儿教育、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助产、护理等5个三年制中专专业,其中学前教育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材料工程技术专业获得中央财政支持,初步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适应市场需求的专业群。
学校师资队伍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初步形成了一支以专业带头人为中坚、中青年骨干教师为主体的高水平教师团队。专任教师298人,其中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93人;具有硕士学位者88人;国家、省、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跨世纪重点师资培养对象”20人,优秀教学团队1个,聘请校外专家6人、兼职教授14人、外籍专家2人。近年来,发表教研论文上千篇,出版专着、参编教材50余部,承担省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20多项。
录取规则:
1、根据国家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有关招生文件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达到省招办划定的高职高专分数线为录取的基本依据。
2、录取专业时,按照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对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再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对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的考生,如专业志愿服从,由学校调剂到相应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3、录取时,除助产专业要求为女性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4、报考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的考生,应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为1.68米以上、女生为1.58米以上,不符合条件的请谨慎填报,以避免给专业学习和今后就业带来困难。
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省市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
奖助措施:设立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设立校内奖学金、特困学生补助、勤工助学岗位等。
颁发证书:毕业证书种类是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历证书,名称为“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联系方式:招生电话: 0550-6733346 邮编:233100
E-mal : czcszyxy@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czcvc.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