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理工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上海高考招生简章
2014/4/21
上海理工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上海理工大学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 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516号
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复兴中路1195号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详见各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预留计划数为学校普通本科招生总计划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七、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十、录取规则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我校提档要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择优录取。
2、对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在安排专业时,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若个别省市有特殊规定,与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协商后另行公布)。
3、对于同分考生,专业排序时按: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文科考生)或者数学成绩(理科考生)为序逐一比较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