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杉达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上海高考招生简章
2014/4/21
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
一、学校全称
上海杉达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 本 部:上海市 浦东新区 金海路 2727 号
基 础 部: 浙江省 嘉善县 人民大道 505 号
三、层次
■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预留计划数与使用原则
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七、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语种不限,非语言类专业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没有限制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十、录取规则
1.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根据生源省份的投档规定、录取程序和报考我校的生源情况、招生计划,确定提档比例;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计算机自动投档。
3.我校认可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订的有关加(降)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