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京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招生章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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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18
第十条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一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20%以内。
第十二条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承认各省的加分政策。
第十三条我校开设英语课程,除英语外其他语种考生入学后统一改学英语。
第十四条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指导意见中患有不宜就读专业疾病的一般不予录取。
第十五条戏剧影视文学、艺术设计、主持与播音等艺术类专业参加艺术类提前本科和专科批次录取;其他本科、专科专业参加普通本、专科批次录取。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按照《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公布的办法实施。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六条录取结果的公布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考生可以通过省(市)级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查询电话或网络查询结果,也可以登录我校招生网或拨打咨询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第十七条收费标准
1.根据国家规定,2014年我校学费标准为:
本科:安全工程专业每人4600元/年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每人8000元/年
其他专业每人4200元/年
高职(专科):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制作方向)专业每人10000元/年
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方向)专业每人12000元/年
主持与播音专
专业每人12000元/年
其他专业每人6000元/年
2.住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按照国家标准收取住宿费用。
第十八条奖贷学金情况
学校为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奖学金;为贫困学生提供救助(包括入学绿色通道、特困生学费减免、贫困生补助、勤工俭学以及国家助学贷款等政策)。
第十九条录取后就读
1.新生入学后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2.2014级本科新生第一、二学年在涿州校区就读,第三、四学年在北京校区(本部)就读。2014级两年制高职(专科)专业新生第一学年在涿州校区就读,第二学年回到北京校区(本部)就读。其中,高职酒店管理专业(专科层次)分普通班和工学结合实验班,酒店管理专业学生入学后自愿报名申请进入工学结合实验班。2014级三年制高职(专科)专业新生第一、二学年在涿州校区就读,第三学年回到北京校区(本部)就读。
3.学生在校学习期满,考试成绩合格,由中国劳动关系学院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备案的大学本、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条 高招咨询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招生办公室招生咨询电话:
010-68416757 68411395 88561646
邮编:10004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5号
网址:www.ciir.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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