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014年三位一体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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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14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我省新课改高考方案,结合我院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优化应用型人才的选拔机制,我院将在2014年开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一、招生计划、批次及专业
总计划数为80名,其中文科30名,理科50名。具体招生专业、计划如下表:
批次 |
科类 |
招生专业 |
计划数 |
第二批提前批 |
文科 |
会计学 |
15 |
金融学 |
15 | ||
第二批提前批 |
理科 |
会计学 |
25 |
金融学 |
25 |
注:每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入学后不允许转专业,允许往届生报考。
二、报名时间
2014年3月7日—3月17日
三、报名条件
具有浙江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一)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数学、英语科目要求为B等及以上,其余为C等及以上;
(二)综合素质评价均不低于P等,且符合下列专项条件之一者:
1.艺术特长类:在高中阶段参加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周、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音乐、舞蹈、戏剧类艺术测试并获二级(含)以上证书或参加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声乐、器乐、舞蹈类艺术特长测试并获得A级证书。
2.体育特长类:在高中阶段获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网球、羽毛球、田径、游泳、健美操、定向越野项目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
四、报名方式
(一)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
(二)网上报名时间:3月7-17日,申请人登录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s.shufe-zj.edu.cn/),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用A4纸打印申请表。
(三)材料递交: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须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招生办公室。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1.加盖所在中学印章的申请表(即网上报名结束后打印的报名申请表);
2.加盖所在中学教务处印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
3.加盖所在中学教务处印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4.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四)材料装订:将书面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申请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五)材料邮寄:只接受邮政特快专递即EMS,请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寄送地址:浙江省金华市环城南路99号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79-82166011,邮编:321013。(网上报名系统可查询申请材料寄到情况,申请材料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五、资格审查
(一)我校将成立资格审查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
(二)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4年3月23日在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招生网上公布。
(三)2014年3月24日-27日,通过初审的考生登录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招生网“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
六、缴费
(一)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
(二)缴费方式:
1.工商银行柜台缴费
浙江省内考生请于3月24日-27日期间到所在地工行银行网点办理柜台缴费手续。办理方式:至工商银行网点柜台后,先报“缴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学费”及学校代码“12020802”,然后报“网上报名号”;待银行柜台工作人员调出考生姓名和应缴金额,核对无误后缴入相应款项即可;缴费后请妥善保管缴费凭条(回执或客户留存副联),以备查询之用。
2.工商银行网银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