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简章(2)

湖南高考最新信息
2014/3/31
(3)符合C类招生范围的特长考生:
美术类、艺术类、体育类、职业技能类特长考生参加学院组织的专项(专业)测试和面试,其中美术类录取总成绩为专项(专业)测试成绩(450分)+面试成绩(150分)+美术联考成绩(150分),总分750分,美术联考成绩按满分150分核算计入总成绩;艺术类、体育类、职业技能类录取总成绩为专项(专业)测试成绩(600分)+面试成绩(150分),总分750分。
2、考试类型
(1)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表达能力、沟通能力、仪态仪表、才艺特长等。满分150分,时量5分钟,内容如下表:
项目
测试内容
问题回答
(50分)
用2-3分钟自我介绍(如:姓名、年龄、爱好、家庭情况、个性特征以及自我评价等);现场抽题并回答(如:涉及个人对社会、人生以及个人价值的基本态度,对所报专业的认识与理解等方面问题)。
仪态仪表及才艺展示(100分)
包括形体、礼仪及才艺展示等。
(2)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基础知识应用能力、认知能力、心理素质等,测试内容为语言与逻辑知识、数学应用能力、英语应用能力、思想品质与心理健康状态等。满分300分,时量90分钟。
(3)学业测评:满分300分,由考生本人提供2013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核算。
(4)专项(专业)测试:美术类满分450分,艺术类、体育类、职业技能类满分600分,具体测试内容根据专项(专业)进行设定。
3、考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4年4月26日。
地点:长沙市雨花区圭白路16号(学院新校区)。
考试科目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录取
学院将本着“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录取工作。
1、在专业招生计划数内,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到底排序确定各专业上线考生。未上线考生在总计划数内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及服从志愿进行专业调剂。
2、学院在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后,在四十八小时内听取考生本人意见,考生本人也应及时与我院招生处取得联系并明确自己是否来校办理预录取手续。对下述条件之一者,学院将不予录取:①考生档案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者;②考生及家长明确要求放弃录取者;③不服从学院录取专业调整者;④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与学院取得联系或未及时办理预录取手续者。
3、拟录考生名单确定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经省教育厅批复后正式录取并办理有关手续和发放录取通知书。
4、录取结束后,学院不再办理任何退档、转档(学)手续。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参加湖南省2014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
5、根据有关政策,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与统一招生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并于秋季报到入学。对未按要求入学报到的考生,学院将根据相关政策不予进行学籍注册,考生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监督机制
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2、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第33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