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改革试点方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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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31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分别负责相关工作:
二、招生原则
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2、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文 理 科 |
对 口 |
计划数 |
学制(年) |
学费(元∕年) |
1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文理兼招 |
机电类 |
100 |
3 |
4600 |
2 |
汽车运用技术 |
文理兼招 |
机电类 |
100 |
3 |
4600 |
3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文理兼招 |
艺术类 |
60 |
3 |
5500 |
4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文理兼招 |
计算机类 |
60 |
3 |
待定 |
5 |
酒店管理 |
文理兼招 |
旅游类 |
60 |
3 |
4600 |
(注:此收费标准为2013年收费标准,具体各专业新生学杂费按湖南省物价局2014年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
四、招生范围
湖南省
五、报名条件
具有湖南省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并取得湖南省考生号的普通高中、职高、中专、技校学生和复原军人,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六、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湖南省高考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http://www.hneao.cn/ks/),选择高职单独招生报名,在左侧功能菜单选择“单招报名”(未报名)或“修改报名信息”(已报名)完成报名。考生报名时如仍有疑问,可致电学院招生就业处进行咨询。
七、考试及选拔
我院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文化水平考试+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其中,文化水平考试的考核形式为闭卷笔试,综合素质测试的考核形式为面试。
1、文化水平考试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一张卷,总分450分,每科分值均为150分。命题内容依据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考试时间150分钟。
2、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由学院成立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试,总分300分。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和礼貌修养。
3、免试入学及优惠加分条件
考生在高中学习期间参加由国家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组织的各类比赛或竞赛荣获一、二、三等奖中之一的可免予文化水平测试及综合素质测试,直接入学。对于中职考生,如考生在中职学习期间参加由国家教育部或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或湖南省教育厅或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技能大赛中荣获一、二、三等奖中之一的可免予文化水平测试及综合素质测试,直接入学。
如考生在学习期间参加由各地州市组织的比赛、竞赛及技能大赛获奖者,酌情加分,如获奖多项,加分取最高项加分,加分不累加。具体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