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2014年全市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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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31
11、改革完善中小学考试招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招生考试政策,严密组织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探索试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和“均衡编班阳光招生”。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严格规范中考各项工作环节。探索高中学业水平统一考试制度,加强高考制度改革研究,保持高中教育质量优势。
12、推行德育序列化素质教育。遵循教育教学和学生成长规律,小学侧重习惯养成教育、初中侧重健康人格教育、高中侧重理想信念教育,将公民素养教育贯穿于整个中小学阶段全过程。建设好心理健康教师队伍、班主任队伍和德育教师队伍,搭建自我管理平台、家校沟通平台、心理咨询平台和部门联动平台。创新留守儿童和随迁子女关爱与教育形式,提高家长学校办学质量。
13、推进课堂教学模式改革。转变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创设“民主、开放、友好、平等、对话、协商”的课堂氛围,推进小组合作学习,探索“自主、合作、探究、体验”的具有学科特色的课堂教学新模式。整体(整校)推进课改,培育一批课改先进点(校)。
14、构建基础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制定基础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建设实施细则,构建市、县、校三级符合素质教育要求、以学生发展为核心、操作性强的多元化、科学化监测评价体系。分层分类开展质量监测评价和检测,县级负责本地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价,市级负责全市高中教育质量监测评价和县(市、区)义务教育质量抽样监测;县级义务教育阶段质量检测由县(市、区)统一组织,市直义务教育学校、全市九年级和高中学段由市级统一组织。
15、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和对外合作交流。严格民办教育审批、年检制度,规范民办教育管理;落实支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着力办好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民办学校。创新黄冈教育集团运行模式,完善中小学教辅用书及教育报刊使用监管体系,妥善做好教育书刊发行机构脱钩划转后续工作,规范对外办学行为。推动教育对外合作交流,加快“黄冈教育谷”和“民办美式高中”项目建设,继续做好教育援疆工作。
三、强化资源整合,促进协调发展
16、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启动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开展“学前教育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统筹规划公民办幼儿园设点布局,整合学前教育资源,探索健全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机制,建成132所乡镇公办标准化幼儿园,着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实施“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攻坚计划”,按省定标准及时补充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加大幼儿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完善幼儿园保教工作规范与质量评估监管体系,提升保教质量和水平。
17、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调整完善和组织实施中小学校布局专项规划,统筹实施国家义务教育项目建设,合理配置资源,加快农村和城镇薄弱学校改造,实施新一轮“义务教育校校达标工程”,建成200所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复查制度,继续做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验收和国家复评认定迎检工作,确保麻城市、浠水县、龙感湖管理区通过省级评估验收,积极创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市、区)”。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控制大班额,逐步破解择校难题;落实学生作息时间、作业量、补课、一科一辅等规定,标本兼治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提升特殊教育普及水平、经费保障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