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2014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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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28
一、深化教育领域改革,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1.着力推进教育改革。在积极参与国家和省确定的教育改革工作的基础上,针对十堰教育实际,重点做好加快教育信息化国家改革试点、推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调整、深化城区联校协作发展、完善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评估机制、健全教师校长交流制度、深化课堂教学改革等方面工作。
2.提高教育经费保障与管理水平。积极协调财政加大投入,力争全市教育经费保持适当增幅。重点争取中央和省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和农村学前教育、普通高中、中小学债务化解等项目专项经费支持。加大对市本级教育经费使用监管,建立定期财务检查制度,开展财务收支审计和回访,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3.大力推进依法治教。积极完善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健全学校精细化管理运行机制。坚持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充分尊重干部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教育督导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4.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进一步贯彻市政府《关于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加大公共财政扶持力度,引导社会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优化民办学校办学环境,支持其基础设施和师资队伍建设,加快民办教育发展步伐。
5.扩大教育对外合作与交流。积极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加强对外合作交流。做好外派教师的选送、服务工作。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学校的工作指导力度,配合做好来我市任教外国专家的管理、服务。
二、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6.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步伐。督办落实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在建项目,启动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总量。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科学保教,提高质量。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管理的意见》,加强对各类幼儿园的监督管理。
7.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丹江口市继续发挥示范作用,向更高水平的均衡方向发展;郧县、张湾区、茅箭区加大**落实力度,高质量通过义务教育均衡的国家评估认定;六县(区)全力搞好义务教育均衡创建工作,力争全部通过省评估验收。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完成D级危房改造任务。加快落实城区中小学校各项发展规划,深入推进城区“联校协作发展”工程。加大对义务教育学生入学率和巩固率的监控,巩固“普九”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