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警察学院2014年招生综合测试须知

浙江高考最新信息
2014/3/27
综合测试须知
1.报考浙江警察学院的考生参加综合测试,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高考报名证于规定时间内到浙江警察学院报到。
2.综合测试等场地内严禁携带、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
3.体能测试当天,考生必须凭《心理、体能测试证》,按《心理、体能测试证》上规定的时间提前半小时到指定地点等候检录,并按测试秩序参加测试,自觉服从测试工作人员指挥。
4.100米测试,采用蹲踞式起跑,可以穿钉鞋(钉长不超过9毫米的塑胶跑道专用钉鞋),使用起跑器。每个考生只允许跑一次,起跑时若二次抢跑,取消资格。
5.800米、1000米测试,采用站立式起跑,不允许穿钉鞋,并采用不分道方法测试。
6.铅球测试,男子、女子的铅球重量分别为5公斤和4公斤。考生须站在投掷圈内开始推掷,可以滑步或原地推掷,铅球应抵住或靠近下颌,从肩部单手推出,在推球过程中持球手不得降到此部位以下,铅球不得置于肩轴线后方,不允许使用任何对考生在投掷时有帮助的装置,如用带子将两个或更多手指捆在一起,不得在手上使用绷带、胶布及手套等。考生进入投掷圈内,开始推掷后,如身体的任何部位触及圈外地面,或触及铁圈和抵趾板上面,或以不符合规定的方式将球推出,均为1次失败,不计成绩。考生在铅球落地后,方可离开投掷圈,离开时最先接触到的铁圈上沿或圈外地面必须是完全在圈外白线的后半圈。考生每人均可连续推掷3次,以3次中最好的1次成绩作为最后决定成绩。
7. 4米往返摸点跑测试
场地设置:画50公分长,5公分宽的两条平行线,间距4米,中间再画一条中心线,紧贴两边线各放一矿泉水瓶。
测试方法:从中心线出发,在距离4米的两条线内往返5次,每移动到一侧边线用手推倒线外侧的矿泉水瓶,共需推倒10次,中间若有1次没有推倒,视为失败。每人连续做3次,以成绩好者作为最终决定成绩。
8.立定三级跳测试
立定三级跳测试穿胶鞋,在指定起跳线后向前双脚起跳,单脚落地后接跨步跳,再接跳跃双脚落地,以距离远近记录成绩,全过程中摆动腿不得着地。每人连续做3次,以3次中最好1次的成绩作为最后决定成绩。
9.引体向上测试
双手正握单杠,双臂伸直身体悬垂开始,双臂屈臂上拉,下颚过扛,连续进行,不得借助任何外力。每人做2次,以成绩好者作为最终决定成绩。
10. 1分钟仰卧起坐测试
受试者仰卧于垫上,两腿稍分开,屈膝呈90度角左右,双手手指交叉贴于脑后。工作人员压住其踝关节,以固定下肢。受试者坐起时两肘触及或超过双膝为完成1次。仰卧时两肩胛必须触垫。测试人员发出“开始”口令的同时开表计时,记录1分钟内完成次数。1分钟到时,受试者虽已坐起但肘关节未达到双膝者不计该次数,精确到个位。如发现受试者借用肘部撑垫或臀部起落的力量起坐时,该次不计数。每人做2次,以成绩好者作为最终决定成绩。
11.体能测试合格成绩为180分(含180分)。
12.每个项目测试结束后,测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应及时查看自己的成绩,若有疑问应立即向测试工作人员提出。
13.体能测试中,若有舞弊行为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