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2014年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2)

湖北高考最新信息
2014/3/27
四、严格实行违规责任追究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对各种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特别是对于未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或违规进行组织宣传活动、误导学生和家长,或租借场地、教室用于竞赛,或变相参与其中,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
1.教育行政人员、教科研人员或教职员工出现违规行为,取消各种先进个人或荣誉称号的评选奖励资格,已经获得的表彰奖励与荣誉称号由授予部门予以撤销;经警示后仍不改正者,年度考核认定为不合格。违规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可先行停止其工作再调查处理,并由行政部门直接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直至由所在单位予以解聘。
2.学校出现违规行为,或对教职工的违规行为不制止、不纠正、甚至纵容庇护的,对学校和校长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取消学校当年评选先进单位的资格,取消校长当年评选先进个人、接受教育部门表彰奖励的资格;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按管理权限撤销校长职务。教育部门其他单位违规,比照执行。
3.凡出现过违规现象的竞赛活动,原则上将不再批准设置为中小学竞赛项目;凡出现违规行为的竞赛主(承)办单位,原则上不再受理其申报中小学竞赛项目。
更多湖北高考相关信息请点击 湖北高考网:/gaokao/hbg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