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经贸职业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章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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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24
七、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
1、自主招生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阳光操作。
2、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全过程监督,特别强化对笔试、面试、特长测试和录取等重要环节的监督。
3、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供相关证明,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4、自主招生有关信息将及时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广大考生和家长可通过我院网站对我院自主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5、违纪违规处理。凡在自主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6、监督举报电话:0351-6533089 6533073
八、相关事宜
1、通过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均与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凡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西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系列其他形式的录取。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1-6338595、6533086 传真:0351-6338002
学院网址:http://www.sxieb.com/zjb/enrol/
通讯地址:太原市南内环西街1号 邮编:03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