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经贸职业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章程(3)

山西高考最新信息
2014/3/24
1、考试科目:
①文 化课考试(笔试)科目:分语文、数学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00分,文化课总分200分(所有考生均采用同一试卷)。
②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③艺术、体育特长测试:满分为100分。考试项目、标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④有关政策加分按山西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2、命题
语文、数学考试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命题。综合素质测试依据相关专业学生特点命题,主要考核学生综合素质。内容包括: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知识面、专业兴趣、职业取向、心理素质、个人爱好、沟通能力及职业技能等。
3、成绩确定: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等于录取总成绩。
4、考试时间:4月12日—4月13日,文化课考试、综合素质测试及特长测试的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5、考试地点:各科目考试、测试均在我院北校区(太原市南内环西街1号)进行。
六、录取
根据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拨、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省教育厅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1、学院根据录取总成绩以及“志愿优先”的原则,划定各专业录取分数线,确定预录取名单。
2、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其他专业未满情况下,择优调剂录取。
3、特长类考生录取。在依据录取总成绩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特长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特长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2014年4月17日—4月18日,学院公布考试成绩,组织录取。
5、4月21日—4月23日将在学院网站公布考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接到举报电话将及时核查并做出处理意见。
6、学院确定正式录取名单报山西省招生考试中心审批备案后,5月中旬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数据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