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文艺特长生加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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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20
申请文艺特长加分的考生,请注意:
1、申请文艺特长加分的考生需在报名系统中填写“申请文艺特长”,并钩选相应的加分理由。
2、申请文艺特长加分的考生在3月16日来校取准考证时,须提供各加分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一份(地点:江苏建院招生办公室)。
3、所有证书须经学校审核合格后,加分才能生效。
2014年单独招生文艺特长生加分项目表
类别编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等级 |
加分值 |
提供资料原件内容 |
一 |
参加各级艺术类比赛或中学生艺术展演获奖 |
县(区)级三等奖 |
20 |
获奖证书 |
县(区)级二等奖 |
30 | |||
市级三等奖 | ||||
县(区)级一等奖 |
40 | |||
市级二等奖 | ||||
省级三等奖 | ||||
市级一等奖 |
50 | |||
省级二等奖 | ||||
省级一等奖 |
60 | |||
二 |
各类器乐考级 |
八级 |
20 |
等级证书 |
九级 |
40 | |||
十级 |
60 |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