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简章(3)

上海高考招生简章
2014-3-21 14:45:37 文/田泽洋
(二)三校生和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不全的应届高中生
1、报名条件:符合2014年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的应、历届三校生及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不全的应届高中生。
2、考试科目:
专业类别 | 文化统考科目 | 分值(满分) | 技能考试 | |||
统考科目 | 分值(满分) | 校考 科目 | 分值(满分) | |||
艺术类专业 | 入学测试 | 150 | 素质技能测试 | 100 | 素描 | 100 |
非艺术类专业 | 入学测试 | 150 | 素质技能测试 | 100 |
3、录取规则:
(1)录取总分合成原则:
非艺术类合成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政策加分;
艺术类合成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校考成绩+政策加分;
(2)录取原则:在学院划定的资格线上,根据填报的第一志愿院校的专业志愿顺序,按照招生计划,以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入学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第二志愿及补填志愿则按照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不全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及退役士兵计划均单列。退役士兵录取规则按教委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