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工程职业学院2014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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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21 11:03:02 文/潘玥婷
石家庄工程职业学院是经河北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省属普通高等院校。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4]1号)精神,为了保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院全称、性质、办学地点
1、学院全称:石家庄工程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782)
2、层次:大专
3、学制:三年
4、学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169号
第二条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通过实施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发挥我院办学优势,多元化择优选拔适合在我院相关专业学习的人才,提高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逐步完善与我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人才选拔与录取机制。
2、基本原则:
(1)坚持在河北省教育厅的领导下,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
(2)坚持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规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3)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多元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招“阳光工程”。
第三条 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由主管招生、教学管理的副院长和省教育厅督导专员担任副组长的“石家庄工程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必须经过集体研究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以便执行、检查。
2、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办公室下设招生录取组、命题考务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
(1)招生录取组(责任部门:招生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考生报考组织工作;负责编制招生简章和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拟订、实施招生宣传计划;负责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协调工作计划的落实;负责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负责录取通知书寄发。
(2)命题考务组(责任部门:教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考试试题和专业技能测试内容的命制、审核和保管;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监考教师的培训和安排;负责文化考试和专业测试的安排;负责考试成绩的统计。
(3)安全保卫组(责任部门:保卫处)。
主要职责:负责试题传递、保管的安全;负责考试期间外来车辆管理和校园秩序的维护。
(4)纪检监察组(责任部门:学院党委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监督;负责考生信访接待;负责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
(5)后勤保障组(责任部门:后勤处)。
主要职责:负责招考录期间的后勤保障、车辆调派和相关服务工作。
第四条 招生计划和专业
见石家庄工程职业学院2014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计划。
第五条 报考条件
参加2014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
第六条 填报志愿和缴费
1、填报方式: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北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hebeea.edu.cn),点击进入“河北省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
2、缴费
每生缴纳报考费100元。
第七条 外语语种要求
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和专业外语安排教学。